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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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大公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出 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 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 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及 时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 建议。 六、本报告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本次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 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3 发债主体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经青岛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岛市国资委”)《青岛 市政府国资委关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青岛港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青国资规【2013】38 号)批准,初始注册资本为 40 亿元。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将集装 箱处理及配套服务、金属矿石、煤炭及其他货物处理以及配套服务、 液体散货处理及配套服务、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港口配套服务等主 营业务注入公司,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后,作 为青岛港集团对公司的出资。青岛港集团以所属全部主业及关联辅业 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出资 106.52 亿元,占公司净资产 90%,其余股东出 资 11.83 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10%。 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由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434 号文《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的批复》,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6 日向境外投资者首次发行 705,800,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港币 3.76 元(约折合人民 币 2.98 元),股票代码为 06198.HK。2014 年 7 月 2 日,公司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增发 72,404,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股票,每股发行 价为港币 3.76 元(约折合人民币 2.99 元)。同时,青岛港集团将所持 有的 77,820,400 股,即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约 10%转移至中国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会保障基金”),作为首次公开发售及超额配售 的一部分予以出售 1 。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7,820.4 万元。截至 2015 年末,青岛港集 团持股比例为 73.71%。青岛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4 年 2 月 18 日,公司合营公司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董家口矿石码头”)以 29.89 亿元收购青岛港集团董家口 业务Ⅰ,主要包括董家口港区两个金属矿石及煤炭泊位的经营资产及 负债;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以协议方式收购青岛港集团董家口业务 Ⅱ,收购价格为 7.39 亿元,主要包括青岛港集团两个各自 5 万吨通用 泊位的经营资产及负债。2015 年公司收购青岛港口投资建设(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市青岛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宗商品”)。 公司作为青岛港集团最主要的子公司,是青岛港主要的经营者, 主要业务为金属矿石、煤炭及其他货物处理以及配套服务业务、物流 及港口增值服务业务和港口配套服务业务等,所辖港区主要包括大港 港区、黄岛油港区、前湾港区以及董家口港区。2013~2015 年,公司 完成货物吞吐量分别为 3.65 亿吨、3.94 亿吨和 4.30 亿吨,在青岛港 1 国务院规定: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 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 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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