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甘孜县拖坝村新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三次)7.1D(审阅上网版)讲述
项目编号:PF20160113001
招标编号:YCHL2016004
甘孜县拖坝村新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招标负责人:梁正铧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 姚丽娜 胥静
招标人: 甘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F164000077
2016年06月
目 录
第一章
甘孜县拖坝村新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甘孜县拖坝村新村建设项目已由甘孜县人民政府以甘孜府函(2016)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由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组织牵头实施,由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划入龙泉驿区和甘孜县设立的共管账户,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县人民政府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孜府函(2016)1、新建房屋、酒店、接待中心建筑设计。2、168户室内基础设施(卫生间及洗浴间)改造设计。3、道路、街巷、景观节点、临街主要建筑(包括院墙)风貌设计、5个广场景观设计。
2.3 勘察设计周期: 3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新建房屋、酒店、接待中心建筑设计。2、168户室内基础设施(卫生间及洗浴间)改造设计。3、道路、街巷、景观节点、临街主要建筑(包括院墙)风貌设计、5个广场景观设计。4、本项目新建房屋建筑的所有勘察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勘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甘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甘孜县滨河西路
联系人:申先生
电 话:0836-7526100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1号3栋三单元501室(四川分公司地址)
联系人: 028 电 话: 028 1.1.4 项目名称 甘孜县拖坝村新村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甘孜县拖坝村 1.2.1 资金来源 由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组织牵头实施,由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划入龙泉驿区和甘孜县设立的共管账户,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新建房屋、酒店、接待中心建筑设计。2、168户室内基础设施(卫生间及洗浴间)改造设计。3、道路、街巷、景观节点、临街主要建筑(包括院墙)风貌设计、5个广场景观设计。4、本项目新建房屋建筑的所有勘察工作。 1.3.2 勘察设计工期 3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和相应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等级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5)近半年内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6) 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7)近三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