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家庭與學校合作﹕理念與革新-acei
家庭與學校合作﹕理念與革新
吳迅榮
前言
在兒童的教育過程中,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起了相輔相乘,並行不悖的作
用。家庭是兒童在成長過程中首要社會化(primary socialization)的組織,學校
則是他們接受次級社會化(secondary socialization)的基地,兩者互相合作,教
社化功能發揮得好,則學生在學業和個人及社會的成長中必有莫大的裨益。既然
家庭與學校聯繫,有助學童心性及智牲的發展,家長參與和家校合作便成為近年
香港教育革新的一個重要環節。本文首先介紹香港教育改革的情況,並探討家校
合作的教育革新理念和根據香港的教育環境去確立一個推行家校合作的模式。
教育改革中的家長角色
1990 年可以說是香港教育改革的分水嶺,前期以政府「緊控」為主導,重
於量的追求,後期政府轉為「鬆控」,企圖下放權力,集中質的改革。六十年代
中期,由於大量大陸移民進入香港,基礎教育學位過不應求,很多私立中、小學
相繼成立,提供教育機會。政府在教育的主要任務是控制開支和擴展中、小學教
育學額,分別於 1970 及 1978 年確立了六年和九年義務基礎教育;之後,更積
極拓展高中教育,使百分之九十的學生在完成九年基礎教育後可以獲得政府資,
繼續升學。這個時期,政府沒有時間,也沒有充足資源去提升教育質素(黃錦樟
1991)。由於學位求過於供,家長基本上是沒有選的權利 (吳迅榮, 1997)。家庭
與學校的關係是以單向溝通為主,家長非常信服學校的權威,並無異議地接收學
校的訊息(Llewellyn Report 1982)。
踏入九十年代,香港經濟起飛,基礎教育學位供應充裕,政府開始撥款改革
教育質素,如逐漸推行小學全日制及校本管理、改革學制和課程,改善語文教學
和教師工作環境、提倡家長參與各層次的學校教育工作等等。這個時期,家長的
角色蛻變,隨著教育普及,強迫教育順利推行,家長愈來愈認識到對學校的知情
和參與權利。還有,八十年代末期引入代議政制,政黨議員責無旁貸地對教育進
行監察,對改善學校教育質素的要求更高 (程介明, 1994);因此,學校和政府決
策科層無可避免地對家長及公眾人士增加其教育運作的透明度。以往學校對家長
的無上權威也逐漸減退,家長作為學校伙伴的聲音愈來愈響,家校合作便成為九
十年代的一個重要革新。
1
蛻變中的家庭與學校關係
很多研究顯示,家庭與學校加強聯繫與合作能對兒童的成長、學校的發展和
家長的教育起了積極的作用。例如,龐億華 (1999) 引述 Greenwood Hickman
(1991) 和 Jowett Baginsky (1991) 的研究指出,緊密的家校聯繫不但提高學童
學業的智力、寫作和閱讀成效,也能提升教師的教學效能感和幫助建立積極的學
校文化。為了肯定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角色,政府於 1991 年發表了《學校管理
新措施》的教育政策文件,其中第十項建議是:
「學校管理架構應容許各有關方面,按照正式程序參與制訂決策,其中
包括全體教師、校長、校董會,以及(在適當程度上)包括家長和學生。」
1992 年,另一教育政策文件 – 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告書,用了較務實
的態度去指出家校合作之障礙所在,並建議成立一個常設委員會去進行調查、研
究及制訂促進家庭與學校合作的政策。1993 年,「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
成立,並委托香港大學,用了差不多一年的時間去進行一個全港性之家長與學校
聯繫之研究,以了解學校和家庭在合作層面上所採取的態度。研究顯示學校沒有
完整的家長政策,在實施家長參與學校管理時,有必要加強家校溝通,故委員會
積極鼓勵在中、小及幼成立家長教師會,引入家長參與學校工作。直至 2002 年
家長教師會的數目已超過 1300。1997 年,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七號報告書指名於
2000 年,全港中、小學推行校本管理,讓家長、教師和校友參與管理學校。在
2000 年,政府諮詢各界關於家長代表於校董會的數目 (校本管理諮詢委員會,
2000),家庭與學校關係,漸趨成熟。
與此同時,香港社會日趨民主,學校需要向家長增加透明度,就必須互相合
作,而家長參與是合作的必要基礎。鄭燕祥(1991)指出若我們承認家長有權利
讓子女接受教育,則在法理上家長應有以下權利:
(1) 知道學校怎樣教育他們的子女;
(2) 知悉學校的政策並可作出影響;
(3) 採取必要的步驟保護子女的教育權利;和
(4) 肯定學校在運作及教學上承擔責任。
這些權利的法理根據,實則上是借用經濟學上消費者權利的概念來探討學校
與家庭的聯繫(參考 Stacey 1991)。學校提供教育服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