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中的“道”心物一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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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中的“道”心物一元

《老子》中的“道”与心物一元   “道”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个最重要的概念。那么在中国古代哲学中,“道”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这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其中一个重要的研究方法我觉得就是要具体分析和归纳古代经典中出现的关于“道”的论述。从经典的具体文本中来理解“道”的含义。此文试列出《老子》亦称为《道德经》中所有关于“道”的表述进行分析和归纳。所引《老子》内容和译文根据何新著《宇宙之道:老子新考》(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8)。   《老子》中直接涉及到“道”的论述有(引文后括弧内的数字为所在章节):   (此处从略,另文摘登)    以上所引为《老子》中所有明显表述“道”的语句和段落。实际上,一部《道德经》其主旨就是论道。“道”是天道,是客观规律;德是人事,是人对天道、对客观规律的遵循。    归纳以上《老子》中关于“道”的论述,主要就是从这两个角度来论述的:    一是直接论述客观之道,论述客观之道是怎么回事,有什么特征。这就是宇宙、自然、社会、人生中存在的客观之道,它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这如果用今天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客观规律,就是宇宙、自然、社会、人生发展变化的辩证规律。如“道可道,非常道。” “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成功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者万物之奥。”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等等,这些表述中所言的道,都是讲的宇宙本体中的客观规律,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它是“自在自为的”,宇宙是一个绝对的理性进程,这个绝对的理性进程是通过万有的纷呈变化来表现自己的,这就是“道”。何新说:道是逻各斯,也是这个意思。可见,中国古代哲学中的“道”和西方哲学中的绝对理念、逻各斯,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规律、必然性等概念都是相通的。   其二是从人对客观之道的认识和遵循的角度来谈道。是讲人要认识客观存在的道,遵循客观存在的道。任何哲学思想归根结底还是要为人服务的,《老子》的道学归根结底也是要为人服务的。因此,在直接论述客观之道的同时,他又用大量篇幅来论述和强调人对客观之道的认识和遵循。如“功遂身退,天之道。” “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 “孰能浊以静之而徐清?孰能安以动之而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些讲的都是人对道的遵循。    在《小逻辑》中,黑格尔曾深刻论述了哲学的最高目的在于达到思维与存在的和解。可见《老子》中所追求的这种目的与黑格尔所言的哲学的最高目的是完全一致的。南怀瑾在讲《道德经》时指出:道,贯穿几千年的中国文化。是本体的哲学概念。是“心物一元”论。不是心、物分离的二元论。南怀瑾此论至为深刻。玩味《道德经》第二十一章似有助于理解南怀瑾这一观点。这和黑格尔说的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也是一回事。这个道,也就是黑格尔的绝对理念,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可见,正如在黑格尔的哲学中,“思维”这个概念具有两重性,即客观思维、本体思维和主观思维;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心”这个概念,同样具有两重性,即客观之心、天心、宇宙之心和主观之心。正对应于黑格尔的思维二重性。主观思维反映客观思维,主观之心反映客观之心。如张载云:“为天地立心。”    这个最高的目的用中国古代的哲学术语来说,也就是“天人合一”。用现代哲学的话来说也就是达到思维与存在的统一,达到主客观的统一。著名学者何新在对《老子》的考释中指出:道德经是“由天道而导言政术之经也。”“道是普遍性无所不贯通的天道,德是人主行事之道。”“道的实质是自然秩序和自然法。”这些都是深刻之论。在何新的译文中,常常把“道”直接译为“自然规律”。道法自然,客观之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必须认识道和遵循道。毛泽东在其著作和讲话中曾反复说过: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世界的改造。这里的必然就是客观规律,就是“道”。人必须认识客观规律和遵循客观规律才能改造自然,改造世界。只有这样,人才是自由的,才能达到如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以上这两个角度的论道,也存在于《周易》(尤其是其中的系辞)、《论语》、《大学》、《中庸》、《庄子》、《吕氏春秋》等一系列中国古代重要经典中。因为从这两个角度论道,也就对应了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问题,虽然那时没有用这两个概念,但我们的先人已深刻地思辨了这两者极其关系。    贯穿《老子》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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