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讲述.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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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讲述

第四讲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本章大纲 企业所得税法简介 所得税税务筹划思路 纳税人类型---who 缴纳 居民企业 标准1:在中国境内成立(注册法人) 标准2: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达成任意一个标准,或者2个标准都达成 非居民企业 两个标准都不满足 注会考试例题 200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 ) A 登记注册地标准 B所得来源地标准 C经营行为发生地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征税对象---对什么征税 从内容上 企业的销售货物所得、 提供劳务所得、 转让财产(不动产、动产)所得、 股息红利(权益性投资)所得、 利息所得、 租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接受捐赠所得 其他所得 清算所得 从空间范围上 居民企业---境内境外所得 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 税率 企业纳税人类型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基本税率:25% ----居民企业、部分非居民企业 低税率:仅针对于非居民企业,名义上20%,实际按10%收取(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1)在中国设立了机构、场所;但是境内收入与这些机构场所没有关联 (2)在中国没有设立机构场所;却有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特殊优惠 居民企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20% 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15% 例题 以下适用于25%所得税税率的企业为( ) A 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B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C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D 在中国境内没有设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居民企业 应纳所得税额(应缴纳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 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p296) 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包括(p296)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取得的2009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 各项扣除 (1)成本 (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 (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5)其它允许扣除的支出 扣除项目及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4% 2% 2.5% 超过规定标准部分不得扣除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社会保险费和其他保险费用 4.利息费用 5.借款费用 6.汇兑损失 7.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9.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0.租赁费 11.劳动保护费 12.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可以扣除) 13.有关资产的费用 14.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15.资产损失 16. 其他项目(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 17.手续费以及佣金支出 亏损弥补 企业亏损弥补的相关法律规定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例题 某企业2004年发生亏损18万元,2005年盈利10万元,2006年亏损1万元,2007年盈利4万元,2008年亏损5万元,2009年盈利2万元,2010年盈利30万元。该单位2004-2010年总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多少万元? 各年的应纳所得税额如下: 2004年:0元;(亏损留低额18万元,至2009年) 2005年:0元(2004亏损待留抵额8万元); 2006年:0元(2006年亏损待留抵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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