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在职攻读工硕士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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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在职攻读工硕士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文)精神,报考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论坛)?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论坛)?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 清华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生源分A、B两类:A类指来自企业与清华大学已签定单独组班委托培养协议的考生生源;B类指来自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未与清华大学签订单独组班委托培养协议的考生生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清华大学2010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领域目录》各领域规定接受的生源类别报考。 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通知,各地网上报名时间、网址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并于6月3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向社会公布。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上旬,考生应在此期间登陆有关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10年7月。注意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准考证由报名点直接寄发或网上下载(复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l 现场确认地点由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外埠考生可到北京报名及考试,也可在外埠报名点报名及考试。 2、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复试时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我校在复试时对上线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备注:报考清华大学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备注字段1”中注明报考院系所码,如建筑学院的院系所码为“000”,“备注字段2”中注明报考院系所名称,如“建筑学院”。(院系所码及院系所名称请见招生简章)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GCT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GCT” 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确定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基础(2小时)和专业综合考试(以《清华大学2010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领域目录》为准)。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四、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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