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沉权的立法思考本科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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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沉权的立法思考本科论文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 沉默权的立法思考 作 者 学籍批次 学习中心 桂林奥鹏中心 层 次 专 业 法学(党校专科毕业生) 指导教师 论文成绩 中 文 摘 要 关于沉默权的研究在中国正处于鼎盛时期,各种文章专著不断涌现,众说纷纭,有主张确立沉默权,因为确立沉默权可以为消除刑讯逼供起到一定的作用,也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此为“肯定说”;第二种观点认为,反对立法上规定沉默权,主张嫌疑人、被告人有如实供述义务,此为“否定说”;第三种观点认为,立法法上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回答不利于遏止司法实践中的非法取证现象,而且有悖于世界刑事诉讼制度的总体趋势,立法上不宜对此做出明文规定,此为“折衷说”;笔者持第一种观点。只有规定沉默权,才能真正体现出现代诉讼理念中的公平、正义,即公正。本文试图对沉默权若干基本理论发表自己粗浅的看法,以期对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沉默权 沉默权制度 必要性 限制 目 录 一、沉默权的起源和现状…………………………………………………………………………1 起源…………………………………………………………………………………………1 (二)现状…………………………………………………………………………………………1 二、沉默权的含义…………………………………………………………………………………1 三、沉默权立法的利与弊“米兰达规则”英国对沉默权制度修改沉默权的利弊之争………………………………………………………………2赞成派。赞成我国实行沉默权的主要理由有三:…………………………………………2.反对派。反对在我国实行沉默权制度的主要观点也有三:……………………………3.折中派。折中派对沉默权的价值持肯定态度……………………………………………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必要性…………………………………………………(一)我国确立沉默权的理论基础 ……………………………………………………………追求程序公正与实体真实的有机统一………………………………………………………实现权力与权利力度趋于平衡………………………………………………………………(二)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的必要性。…………………………………………………………确立沉默权是实现控辩双方地位平等的重要条件。………………………………………4确立“沉默权”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促进我国刑事诉讼民主和公正的需要……………………………………………是使中国大陆刑事诉讼在规定沉默权问题上与香港、澳门有关法律、法规的 内容相协调的需要……………………………………………………………………………………………顺应世界诉讼民主化潮流发展,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抑制刑讯逼供需要确立沉默权制度………………………………………………………… 一、沉默权的起源和现状 (一)起源 沉默权发端于17世纪的英国,当时的星座法院在审理约翰·李尔本(又译“利尔伯”)案件时,以被告人拒绝宣誓为由,判定其犯有蔑视法庭罪。但两年后议会掌权,议会经审理认为星座法院的判决不合法,并决定禁止在刑事案件中让被告人宣誓。其理由是:任何人都不得被强迫宣誓回答使他们的生命或自由处于危险之中的问题。随后,被告人在接受审判时有权保持沉默遂成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制度。 欧洲文艺复兴之后的启蒙运动,使英国社会开始重视个人的权利,人权意识开始觉醒。立法者们认识到,当个人受到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追究时,其地位明显处于劣势,若不对其权利进行特别的保护,则司法公正在根本上难以保证,而冤假错案将会严重影响民众对法律制度的信任,影响社会稳定,最终危及统治秩序和统治利益。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英国发生了一起在人类法制文明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1639年约翰·李尔本案。这促使了164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沉默权”的法案。 1898年英国的《刑事证据法》明确规定被告人享有沉默权,该证据法称沉默权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从此,在人类法制史上第一次出现了旨在维护受刑事指控人在审讯中不说话自由的法律。沉默权的确立,被认为是“人类在通向文明的斗争中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 美国的沉默权制度源于宪法第五修正案所确立的反对自我归罪原则。该条规定:“任何人不得被强迫在任何刑事诉讼中作为反对自己的证人” 。由于美国把被告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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