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的探讨 毕业论文.doc

完善我国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的探讨 毕业论文.doc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完善我国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的探讨 毕业论文

中文摘要 ?随着人们婚育观念的变化,非婚生子女数量不断增加。我国婚姻法第条继承法第条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立法过于简单、原则,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确立制度欠缺,非婚生子女基本权益保障制度不健全,在实践中难以执行。 Key words:Illegitimate children;Legal status;the system for the adoption;Claim 完善我国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的探讨 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平等。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关系是一种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是始终存在的,它不随父母子女死亡而终止,不依法律程序而解除。所以,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所要履行的义务不能因为未生活在一起而免除。尽管我国现行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做了较多规定,但仍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使非婚生子女在实践中往往处于不利的位置,为了更好地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完善我国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已势在必行。 一、完善我国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现阶段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不完善,他们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因而建立完善的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才能有助于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基本权益,有利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进而促进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 (一)有助于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基本权益 非婚生子女是具有特殊身份的群体,所以对他们需要进行特殊的更全面的保护。然而对非婚生子女保护的不到位,必然会造成非婚生子女基本权益的损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样是法律上所称的自然人,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法律赋予了婚生子女应有的权利,那么非婚生子女也同样赋予该有的权利。要是缺乏完善的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非婚生子女的人权将会受到侵害。非婚生子女在继承遗产、受教育、被抚养中,完善的保护制度,将会使他们的继承权、监护权等权利得到保障。不仅如此,生活中不少人对非婚生子女仍然存在歧视与偏见,侵犯了非婚生子女的人格尊严权与名誉权。另一方面,当非婚生子女的基本权益受到侵害,需要进行维权的时候,法院判决能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更好地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具体权利。 由于非婚生子女的数量越来越多,社会上出现的非婚生子女侵权问题将日益严重。因此为了切实有效地维护非婚生子女的基本权益,完善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十分重要。这不仅能保护他们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还能为非婚生子女提供一个健康积极的生活环境。 (二)有利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 我国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其中对于非婚生子女的相关规定只有《婚姻法》第25条与《继承法》第10条作出简单规定。婚姻法未规定保护非婚生子女权益的具体措施,使得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权益的规定过于原则性、笼统化,缺少必要的法律保护手段,在司法实践中不易操作,在实行贯彻执行当中也不能完全落到实处。这样导致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救济。 由于非婚生子女是婚姻家庭有机结构之一,而法律对其保护较为薄弱。非婚生子女存在我国婚姻家庭法之中,参与了婚姻家庭的各个环节。因此,完善我国非婚生子女的保护制度,能在现有的法律上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过去的立法空白,注意到了加强法律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对于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国而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法治国家,有着特殊的意义。构建法治社会就要不断完善各类制度,以求解决社会上存在的各种矛盾。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是尊重人权,当我国的法律能充分保护公民的实体权利与诉讼权利,尊重公民人权的发展,那么就能体现我国法治社会的价值要求。 由于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问题不重视,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不明确,导致我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存在缺陷,妨碍了非婚生子女的维权行为。从而影响《婚姻法》作为对婚姻家庭各成员权益保护的法律调整作用,不利于维护法律自身的尊严与至高无上的地位,最终不利于我国构建法治社会。因此从保障人权、尊重个人权利出发,建立我国完善的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才能真正地让非婚生子女确实在法律面前与婚生子女平等,才能有助于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实现国家宪政的目标。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是指未婚男女或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被丈夫否认为婚生子女、以及妇女被强奸后所生子女等,均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这条定义不是分别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概念的准确定义。在我国不同的法律上对于非婚生子女有着与婚姻法不同的定义,使其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有了歧义。要是没有一个准确的界定,如何对非婚生子女进行保护。可见,我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保护的力度和重视的程度不够,使得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得不到一个有效保护,从而也使非婚生子女的一些问题在保护的时候无从下手。 第二,现有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的法定权利较少,且比较原则性,缺乏

文档评论(0)

李天佑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