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业务与操作实务2015解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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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新三板”业务介绍与操作实务 “新三板”业务介绍 一、市场简介 二、挂牌条件 三、市场功能 四、发展现状 目 录 操作实务 一、新三板挂牌程序 二、挂牌新三板所需主要文件 三、挂牌新三板常见问题分析 市场简介 经营宗旨 公司简介 市场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市场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NEEQ) 市场性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证监会监管下的全国性证券场外市场 运营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市场功能,加强市场服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市场创新,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场外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新三板”简介  新三板设立的背景 中央对全国性场外市场建设的高度重视 胡锦涛总书记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推进金融创新 ”的号召; 温家宝总理多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要求; 证监会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中明确提出增强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科技部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明确指出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流通在股份代表转让系统的试点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 国务院2013年6月19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无论是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还是创新型国家构建的发展思路,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都具有国家战略的高度。 “新三板”简介  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被称之为“新三板”。 发展历程  老三板 两网公司退市公司 2012年8月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天津滨海、上海张江和武汉东湖入围首批扩大试点名单。 2012年9月7日,四园区的8家企业在京集体挂牌,证监会与四省级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 发展历程  发展历程  发展历程  改革内容 原三板 股转系统 主管部门 证券业协会 证监会 申请挂牌企业 注册地 仅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天津滨海四地的高新园区企业可申报挂牌 2013年下半年将扩容至全国范围 挂牌公司股东人数 不超过200人 可突破200人限制 挂牌企业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投资者 仅限于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符合要求的个人投资者(500万+2年证券投资经验) 交易机制 协议报价 做市商交易、协议报价、电子竞价 交易门槛 最低交易数量3万股/手 最低交易数量1000股/手 转板机制 截止目前,挂牌企业停牌后申报IPO流程,未来逐步推出券商介绍上市机制,挂牌企业只要符合交易所的上市条件即可申请转板 券商竞争状态 多为二、三线券商运作 一线券商介入,并结合经纪、投行等优势资源为企业提供综合资本服务 新三板政策进一步放宽 沪深交易所 大型蓝筹企业 交 易 所 市 场 场外市场 深交所 中型稳定发展企业 深交所 科技成长型企业 其他中小微企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 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等 市场定位  1990年12月设立 2004年5月设立 2009年9月30日设立 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运营 市场定位 市场定位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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