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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 555—91 铸造机械 安全防护技术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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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 555—91 铸造机械 安全防护技术条件

铸造机械 安全防护技术条件 JB 5545—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91—07—09批准 1992—07—01实施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机械设计和制造所必须遵守的安全防护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铸造机械。 本标准可作为各类铸造机械(以下简称“机器”)补充制订相应的安全防护技术要求的依据。 ? 2 引用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 GB 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4674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226 机床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 7231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GBJ 4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ZB J50 014 机床包装技术条件 ZBJ50 017 出口机床包装技术条件 JB 1644 铸造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JBJ 18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 3 基本原则 3.1 机器的结构及各零、部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在按规定条件制造、安装、储运和使用时,不得对人员造成危险。 3.2 设计机器时,必须预先对可能造成伤害的危险部分,采取必要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3.3 机器的安全卫生设计应符合GB 5083的有关规定。 3.4 当动力或控制信号中断时,制动、夹紧、提升或下降等动作应保证处于安全状态。 3.5 对机器工作时可能发生砂子、弹丸、熔化金属或熔渣等喷、溅或热辐射造成危险的工作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及联锁装置。安全防护装置不应留给用户承担。 3.6 机器在使用期限内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3.7 机器的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文件,应写明安全要求(包括对基础和工装等的要求)。 ? 4 对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 4.1 安全防护装置应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并不得限制机器的使用性能和妨碍机器的运行、调整及维修。 4.2 安全防护装置应结构简单,坚固耐用。推荐使用的板材及最小厚度见下表,也允许使用机械性能不次于表列材料的其他材料。 ? 材 料 最小厚度 mm 钢 板 0.8 铝 板 2 硬塑料板 4 抗碎玻璃板 4.5 ? 4.3 为减轻重量或观察机构的工作情况,允许采用孔板或网状材料制造安全防护装置。网眼尺寸不得大于φ10mm(圆孔)或10mm×10mm(方孔),但必须起到安全保护作用。 4.4 必要时允许对板材(玻璃板除外)制造的安全防护装置开设观察窗,观察窗材料应选用厚度不小于4.5mm的抗碎玻璃板,或性能不次于它的其他透明材料,设置观察窗应不破坏密封和隔声效果。观察窗的位置要安装在便于观察、不易被其他物件损坏的地方。 允许采用有效保护操作者安全的其他形式的安全防护装置。 4.5 安全防护装置的安装、连接和固定应可靠,不得有自行打开的可能性。 4.6 需要经常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应拆装方便,其重量不得大于6kg。6kg以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应装有手柄、吊钩(环)及打开或取下时支撑用装置,以保证安全拆卸、启闭的运送。 4.7 打开安全防护装置有可能造成伤害时,应使安全防护装置与机器联锁。 4.8 安全防护装置的布局必须保证安全距离。 ? 5 对操作机构的要求 5.1 手动操作机构使用应灵活方便,并有可靠的定位装置。操作时应有足够的动作空间,不得碰手、夹手。 5.2 使用脚踏控制器或膝盖控制器时,应避免同时使用手动控制器。 脚踏控制器或膝盖控制器应采取防止偶然碰踩而使机器产生动作的保险措施。 5.3 各种控制器的操纵力推荐值应符合GB 5083附录B的要求。 5.4 控制工作方式和操作方法的转换开关应安放在闭锁柜中。建议采用钥匙式转换开关或带有可卸手柄的转换开关。该两种转换开关可安放在柜外。 5.5 操作机构和按钮板的结构和安装位置应防止集存砂子、液体等而影响操作。 5.6 生产线应在一个操作点启动,或采用互锁装置时在其他操作点启动。但各控制系统应能保证全线或各机构发生紧急情况时,在各操作位置上立即控制停车。 5.7 紧急停车控制机构在完成紧急停车动作之后,不得自行恢复功能。 5.8,对自动线或具有自动控制工作方式的单机,应能转换为单动工作方式。自动控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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