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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门大学资产清查 图书资料部分清查说明

厦门大学资产清查 图书资料部分清查说明 2007.3.9 时间安排 3月10日至4月5日为各单位自查时间,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图书资料进行全面清查。包括图书资料的财产登记帐的清理及实物的清理。 4月5日,各单位上报清查表格。 4月5日至4月20日,图书馆对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检查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清查数据进行复查修正。 4月21日至4月30日,汇总报表。 清查范围 清查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 清查范围: 1.清查对象: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群众团体(工会、团委等)的学校下拨款项、各单位自有资金购置的、已入帐及未入帐的图书资料。 985专项及中央专项下拨的科研课题费购置的、未入图书馆馆藏的图书资料也必须清查。 用横向科研课题经费购置的、未经图书馆作固定资产的图书不列入清查范围。 因教学科研用途,接受的校内外赠阅图书必须清查。 2.资产来源:包括购买和交换赠送的图书资料。 3.各单位订阅的报纸、杂志未装订保存的,不列入清查范围。 4.此次图书资料的清查对象为图书;期刊;光盘数据库等其他资料。 清 查 步 骤 1. 整理图书资料财产帐。以财产帐统计表中的数字为“帐面数”。 2. 组织实物清点,根据盘点数量填列“清查数”。凡“帐实相符”的图书,填列表二;未入帐而有实物的图书,填列表三;有帐而无实物的图书填列表四;数据库须单列,填写表五,根据汇总结果填列表一。 表一:厦门大学资产清查图书资料自查汇总表 表二: 厦门大学资产清查图书资料盘点自查表 表三:厦门大学资产清查图书资料盘盈汇总表 表四:厦门大学资产清查图书资料盘亏汇总表 表五:厦门大学资产清查图书资料--数据库自查明细表 3. 由校清查小组组织抽查。 4. 对于确认的图书资料盘盈和盘亏数,各单位需填写厦门大学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报告表,在图书馆和财务处入账。 ---具体填表说明见各表--- 分类说明 图书分为中文图书、外文图书和其他图书。 期刊分为中文期刊、外文期刊、其他期刊。 资料分为特种文献资料、缩微资料、视听资料、机读资料和其他资料。具体分类名称参见《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手册(2)》P318-319 。 数据库分为光盘数据库、本地镜像数据库、远程镜像数据库。 自然科学类指按《中国图书分类法》分类号为N类-X类的图书,采用《十进码》的图书指分类号以5、6开头的图书。 综合性图书指按《中国图书分类法》分类号为Z类的图书,采用《十进码》的图书指分类号以0开头的图书。 社会科学类图书指按《中国图书分类法》分类号为A类-K类的图书,采用《十进码》的图书分类号以1、2、3、4、7、8开头的图书。 注意事项 计量方法:清查文件要求以本为计量单位,纸质图书一册即为一本,期刊和报纸按合订本计量。电子图书、数据库等按折算图书册数计量。 凡各单位购买或接受赠送的未在图书馆作财产登记的图书必须按本填列自查表,有在图书馆作财产登记的图书和各院系资料室的图书可以典藏点为单位按分类名称进行清查。例如:艺术学院有音乐和美术两个阅览室,应分音乐、美术填列表二、表三、表四,表一、表五可由学院汇总填列。 填报要求 表格填报以学院为单位,机关部处以处为单位填报,院系资料室、图书室须单独填报。所有上报表格须纸本一份,电子版一份,纸本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月5日之前交校清查工作办公室。 如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图书资料状况,不重不漏,不得瞒报虚报,做到财产帐与实物“帐实相符”。 联系人:徐荻蕙 联系电话:2182360 E-mail:dhxu@ 表格下载:0/cn/deals.asp?pid=6sid=596 图书固定资产查询:3:8080/zctj// 《高等学校图书馆数字资源计量指南(2004)》/tugongwei/info/detail.asp?lngID=160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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