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劳务合同样(合肥)
劳务协作协议书
甲方:洛阳晟驰路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肥市南北高架一号线工程(中段)一标段芜湖路主体结构机械成孔灌注桩工程项目劳务承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概况
1、 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工程名称:合肥市南北高架一号线工程(中段)一标段
芜湖路主体结构机械成孔灌注桩
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劳务承包内容: 芜湖路车站主体结构钻孔灌注桩施工
具体包括内容 :钻孔灌注桩:机械进出场,配合主包方机械平整场地,挖桩部分的破除路面、探沟,清除不良土质,钻机就位,护筒制安,泥浆池开挖及砌筑,泥浆制备、运输,成孔,吊运及安装钢筋笼,接钢筋笼,浇灌水下砼,泥浆翻晒及渣土归堆,成桩,空孔部分回填、塌孔处理、文明施工(场地内、外)场地清理,地下管线保护等。
2、劳务工作时间 2010 年 3 月 15 日至 2010 年 5 月 15 日。
3、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 202-200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JL2-2008)和相关技术标准,质量等级: 优良 。
4、现场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陶良喜 ,负责本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
(2)、乙方驻工地代表: 徐虎平 ,为乙方派驻工地的施工总代表人,负责所施工段落内日常管理、协调等工作;财务代表人: 徐虎平 ,(身份证号码: ),负责与甲方的财务事宜。以上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甲方不予接洽。
第二条、劳务协作方式
1、在本工程中,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施工,并采用劳务综合单价承包的劳务协作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工程施工的综合单价见《劳务综合单价承包一览表》,承包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而进行调整。
2、乙方将乙方所完成工程价款的10%支付给甲方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
3、劳务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指为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包括工程建设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甲方代购的材料或机具(工程结算时按供应数量扣回费用)、乙方自购材料费、辅助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进场费、临时设施费、水电设施、水电费、现场管理费、文明施工费、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双方同意《劳务综合单价承包一览表》中所列单价是全部合同工作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的全部费用,施工中所有可能发生的有工作内容和费用的工作均应视为含在综合单价内。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与工程发包方的承包合同,组织实施管理各项工作。
(2)、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技术,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技术、安全和质量要求。及时对乙方施工资料的收集、汇总。
(3)、协助乙方做好进场准备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图纸。
(4)、对该工程的质量、进度实行全过程控制,有权对乙方施工的任何部位随时进行检查,并监督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无偿修复,直至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5)、与工程发包方进行计量支付工作,及时对乙方进行工程计量款拨付。
(6)、有权根据总体施工情况、工程发包方要求及乙方工程进度调整乙方的工程数量;召集乙方召开生产会议,检查、通报施工情况,下达施工计划,布置任务,协调平衡生产进度。
(7)、有权对乙方进行奖励和处罚。
(8)、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9)、若乙方出现其不履行所承担的义务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或视情况切割其部分工程量。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管理,组织具有相应技术的施工人员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驻地监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提供与其承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各类劳务人员和机械设备,数量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施工现场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如需更换施工现场负责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离开、调换。
(3)、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所施工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应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现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文明施工;协同甲方及监理进行取样测试,承担由于质量原因而发生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