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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习上节课内容:

复习上节课内容: (1)法律错误分为哪几种?它对定罪量刑有什么影响? (2)事实错误分为哪几种?它对定罪量刑有什么影响? 第十讲 排除犯罪事由(Justifiable Acts) 一、排除犯罪事由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排除犯罪事由,又称正当行为、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指虽然客观上造成一定损害结果,形式上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依法排除犯罪的行为。 2、种类 (1)法定的排除犯罪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2)事实的排除犯罪事由:执行命令、履行职务、医疗行为、被害人承诺的行为、竞技行为、义务冲突等 二、正当防卫 (Justifiable Defense) 1、概念 刑法第20条第1、2款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侵害 防卫 不法性 现时性 针对性 防卫意图 限度性 正 不正 2、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存在 不法侵害的范围: 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对不满14周岁者或者精神病患者的侵害能否正当防卫? 案例1 假想防卫 案例2 如果并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即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特征: 其一,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 其二,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防卫意图,误认为自己是对不法侵害人实行的正当防卫。 其三,行为人的“防卫”行为客观上对无辜者造成了损害,具有社会危害性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不符合时间条件的防卫 事前防卫 事后防卫     报复性的事后防卫     认识错误的事后防卫 案例3 (3)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因此只能对不法侵害人而不能对第三者 (4)主观条件——保护正当利益(权利) ①防卫认识的内容 不法侵害的存在 不法侵害的进行 不法侵害的紧迫 ②防卫目的层次 制止不法侵害 维护正当权益 ③不符合主观条件的行为 防卫挑拨 互相的非法侵害 偶合防卫 案例4 (5)限度条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限度条件是判断防卫行为是否正当的关键 ①必要限度的判断 必要说 基本相适应说 折衷说(适当说) 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 重大损失的地位 案例5 3、防卫过当 不同点 类别 主观罪过 客观危害 法律态度 正当防卫   无 无 肯定 防卫过当 有 有 否定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如右图) 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罚 问题 1、防卫过当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 2、如何确定防卫过当的罪名? 4、特殊防卫 刑法第20条第3款 行为人面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采取致不法侵害人伤亡,均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特殊防卫的成立条件 (1)不法侵害的严重性 (2)保护权益的有限性 (3)防卫强度的特殊性 三、紧急避险(Act of Rescue)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三)避险过当 (一)概念 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紧急之危险 受保护之利益 被牺牲之利益 威胁 害 损 权衡 避险行为 正 正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1、起因条件——必须有危险的发生 (1)自然灾害 (2)动物侵袭 (3)人的不法侵害 (4)人的生理、病理过程 假想避险 2、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紧迫性) 避险不适时(事前避险、事后避险) 3、主观条件——避险意图 只能是出于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损害这一正当目的。 4、对象条件 紧急避险所针对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5、限制条件 (1)方法上的限制条件——不得已 案例8 (2)主体上的限制条件——行为人在职务上、业务上不能负有特定责任 6、限度条件 不能为了保护某种合法权益而对另一种合法权益造成超过必要限度的不应有的损害。通常认为,所谓避险的必要限度,是指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案例7 必要限度的判断:通过利益之间的比较 同类权益之间 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 案例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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