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各章节名词释
各章节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理论
技术差距论:认为各国对技术的投资和技术革新的进展情况很不一致。技术革新领先的国家发展出一种新技术或新的生产流程时,这项技术国外尚未掌握,因而产生了国家间的技术差距。技术革新领先的国家就有可能享有出口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比较优势。但是其他国家迟早会掌握这种技术,从而消灭了技术差距。
要素密集度:指的是产品生产中某种要素投入比例的大小,如果某种要素投入比例大,可称为该要素密集度高。根据产品生产所投入的生产要素中所占比例最大的生产要素的不同,可把产品划分为不同种类的要素密集型产品。
要素禀赋论:根据要素禀赋论,一国要扩大生产和出口的产品应当是它在生产上密集使用该国相对丰裕而便宜的生产要素,进口的产品则是它在生产上密集使用该国相对稀缺而昂贵的生产要素。也就是说,劳动丰富的国家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相反,资本密集型的国家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
产品生命周期论:指新产品从创新,不断改进,到逐步标准化生产,市场不断扩大,再到完全成熟,市场基本饱和,以至最后被新创新产品淘汰的整个过程,以及伴随着这一过程,各阶段的技术扩散和传播,比较优势在国际间进行转移过程的统称。
规模经济:指在产出的某一范围内,平均成本随着产出的增加而递减。规模经济通常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内在的,即厂商的平均生产成本随着其自身成产规模扩大而下降;另一个对单个厂商来说是外在的,而对整个行业来说是内在的,即平均成本与某个厂商的生产成本无关,但与整个行业的规模有关。
绝对优势论:在某一种类商品的生产上,一个国家在劳动生产率上占有绝对优势,或其生产所耗费的劳动成本绝对低于另一国家,若两个国家都从事自己占有超过它国绝对优势商品的生产,继而进行交换,那么双方都可以通过交换得到绝对的利益,从而整个世界也可以获得分工的好处。
比较优势论: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并不限于劳动生产率的绝对差异。即便一个国家在两种产品的生产方面都具有绝对优势,另一个国家在两种产品的生产方面都具有绝对劣势,只要两国之间存在着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异,就会出现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的相对差异,从而使两国在不同的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使互利的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成为可能。
国际贸易政策与贸易壁垒
战略性贸易政策:指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利用生产补贴、出口补贴以及保护国内市场的各种措施来扶植本国战略性产业的增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占领他国市场,获取规模报酬和垄断利润的贸易政策。
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准许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关税的主要特点:具有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此外,它还是一种间接税,且关税的税收主体和客体是进出口商人和进出口货物。关税的作用有:增加财政收入、调节进出口商品结构、保护国内产业与市场。
关税壁垒:是指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的进口税,通过征收高额进口税提高进口商品价格,削弱这些商品在进口国家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以达到保护本国市场和国内产业的目的。一般说来,大多数国家对工业制成品的进口征收较高关税,对半制成品的进口税率次之,而对原料的进口税率最低甚至免税。
特惠关税:是一种特别优惠的关税,它是对特定的某一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优惠关税:适用于有经济贸易关系的国家的进口商品。
普通税:普通税率适用于无任何外交关系国家的进口商品,是最高的税率。
普惠制:是工业发达国家承诺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商品,特别是制成品或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关税减免优惠的制度。普遍性、非歧视性和非互惠性是普惠制的三项主要的原则。普遍性是指所有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非歧视性是指所有发展中国家无例外地享受普遍优惠待遇;非互惠性是指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关税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反向优惠。
最惠国待遇:指缔约国各方实行互惠,凡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对方。最惠国关税税率是互惠的,且比普通关税低很多。
国民待遇原则:指成员方以其承诺单中所列服务部门或分部门及所列条件和限制为准,所采取的与服务有关的措施给予外国服务和服务者提供的待遇,不应低于给予本国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进口附加税:是指对进口商品除了征收正常的进口关税以外,根据某种目的再加征的额外进口税。设置进口附加税的主要目的包括:第一,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第二,抵制不公平贸易行为;第三,对实行歧视或报复的国家实施报复等。
反贴补税:又称抵销税或补偿税。它是对于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奖金或贴补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附加税。
反倾销税:是对于实行商品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