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揽月营代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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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茗揽月营代理合同

天骄九号·品茗揽月旅游商业地产项目全程营销代理 合 同 书 甲方: 陕西千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渭南市临渭区乐天大街乐天派商务楼5层511室 电话: 0913-2190003 乙方: 西安御福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园i都会C座434-435室 电话: 029 2015年 3 月 天骄九号·品茗揽月旅游商业地产项目全程营销代理合同 甲方: 陕西千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渭南市临渭区乐天大街乐天派商务楼5层511室 电话: 0913-2190003 乙方: 西安御福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园i都会C座434-435室 电话: 029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代理 渭南卤阳湖风景区天骄九号景点品茗揽月 房地产项目的全程营销代理事宜,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渭南卤阳湖风景区中部九号景点品茗揽月 ,总用地面积约 181.8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 旅游商业用地 。 二、 合作方式及期限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渭南卤阳湖风景区天骄九号景点品茗揽月”全程营销代理,代理本项目所有商业、住宅、办公的销售及招商引资等工作的执行,并保障乙方作为全程营销的市场唯一性,即为营销独家总代理,乙方可根据市场销售需要整合资源设立分级代理或建设运营渠道。 合作条件及工作期限: 1、 项目销售阶段:自本合同签约之日至乙方成交销售面积达可售总面积的 90 %及以上为止。 2、 合同代理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至销售面积达到项目可售总面积的 90% 及以上为止。 三、 工作内容范围 乙方主要提供服务内容如下: 1、销售及招商人员的招聘、培训及管理 2、定期汇报销售工作进程,提报阶段性工作计划 3、项目前期以销代融开展营销工作 4、建设和管理各个营销渠道 5、销售现场日常管理 6、蓄水客户、销售沟通、合同签订、尾款追缴等全程服务 7、销售后,客户按揭资料的追要与初审,分期客户后续尾款的追缴等系列工作; 8、安排按揭专员及客服对接开发商及银行 9、房源销售后,包括退房、更名、换房等系列后续工作; 10、销售完毕后,整体项目交房工作。 四、 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 A、代理佣金标准: 1、商业、住宅、办公、车位等所有销售服务费用计提标准为:实际合同成交额的 8% ,计提代理佣金。具体方式为:定金部分暂时不提成,首付交清(首付比例根据营销阶段而定,暂定手续未齐全情况下30%首付分期或投资型按固定数额定,五证办齐按50%首付)按合同总价款的 8% 一次性计提。如因甲方手续不全或房屋质量问题及其他原因导致客户退房退款销售佣金不退。 2、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五五比例 分成(溢价部分甲方50%,乙方50%)。 3、甲方抵账房源及关系房源内部销售不得超过总房源的5%,并按1.5 %销售计提给乙方做统一按揭、办证、交房等后续服务费。 4、招商计提:按照招商房租年佣金30%计提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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