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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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目录 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0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0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0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0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制度……………………………0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06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07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08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管理制度……………………09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储存管理制度………………10-1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1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1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14 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15 药剂科主任职责……………………………………………………16 药库保管人员职责…………………………………………………17 调剂部门责任人员职责……………………………………………18 调剂人员职责 ……………………………………………………19 处方医师职责………………………………………………………20 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1-23 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一、管理机构 1、建立(并发文)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 2、凡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病区药房、病区、麻醉科)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3、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规定定期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二、处方权及调剂权管理 1、执业医师、药师经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分别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调剂资格(由揭阳市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 2、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变更情况及时报院部备案。 3、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签名留样应在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药房备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 一、《印鉴卡》由医疗机构或药学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二、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当揭阳市卫监所重新提出申请。 四、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揭阳市卫监所办理变更手续。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 一、药库保管人员根据本院医疗需要制定申购单(一式两份),并由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各项签字和印章应与印鉴卡印鉴一致。 二、药品采购人员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随意购买。 三、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本院内临床使用。 四、医院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而药剂科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 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实行双人验收。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三、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四、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药剂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五、入库验收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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