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doc-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doc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doc-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doc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doc-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doc

PAGE  PAGE 10 首都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为实现建设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性综合型师范大学的办学目标,规范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工勤技能等各类岗位的设置,达到合理配置学校人力资源的目标,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07]35号)和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京人发[2008]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聘任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2006年7月1日以来学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学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 二、岗位设置类别与岗位总量 (一)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 (二)学校岗位总量主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我校教职工编制数确定。 (三)学校设置的岗位中,管理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20%。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教师岗位总量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5%。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10%,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 (四)首次设置岗位时,各单位按现有的编制数确定岗位总量。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比例的最高控制目标原则上为2∶3∶4∶1。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首次聘任时原则上按1∶3∶6的比例掌握。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2.教师岗位分为12个等级。教师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 3.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1个等级。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5个等级,即三至七级,其中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三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三级、四级、五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4∶2。 (四)特设岗位设置 1.特设岗位是根据学校办学特点和教学科研工作的特别需要,为聘任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属于学校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人事局审核后实施。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一)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的主体岗位,包括教学科研型岗位、教学为主型岗位、科研为主型岗位和实验技术型岗位。 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有:实验、工程技术、图书资料、编辑出版

文档评论(0)

170****053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15033021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