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与著作权保护模式之比较.PDFVIP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模式与著作权保护模式之比较

20 7 年 2 月 重庆工 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24 卷第 1期 塑公巴二- 一- - 一- 己竺已三旦巴丝盔竺纽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标权保护 模式与著作权保护模式之比较 — 兼论我国商标法修改的相关问题 ‘ 齐爱民 , 赵 敏 (盆庆大学 法学院 . 盆庆 闷O沉抖5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日益受到重视 , 是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 内 容 。 以著作权保护非物质丈化遗产的同时 , 可采用商标权保护模式 , 促进文化资源向经济效益 的转换 , 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保护 。 商标法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其保护范围 , 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申请注册 。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 商标权保护模式 ;著作权保护模式 [中图分类号 ]D9 2 3 . 4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672 一 0 598 (20() 7 )0 1 一 09 3 一 05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 。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成为国家实施知识产权 战略的重要内容 。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目标有 两个 : 一是为了国家的文化安全 、 社会的和谐发展 和民族文化的血脉传承 ;二是要促进文化资源到经 济效益的转换 。 知识产权法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主要法律手段 。 目前 , 著作权模式是保护非物 质文化遗产的主要模式 。 著作权保护模式重在 “ 静态的保护 ” , 而非效益的实现 。 最好的保护莫 过于合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 实现由文化资 源到经济效益的转换 , 在保护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 发扬光大 。 重庆 “ 铜梁火龙 ” 商标注册给非物质文 化遗产的保护开辟了一条现实可行的 、 重在效益开 发的商标权保护途径 。 一 、 铜梁火龙商标注册的背景 铜梁龙舞于 2的6 年正式列人为第一批国家非 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是我国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之一 。 铜梁火龙源于铁炉业的行业龙 , 历史悠久 , 是流传于重庆市铜梁地区的一种传统龙舞表演 , 通 常由两条火龙配合玩舞 , 外加吹灯乐队 、 干花队 、 铁 水花队以及喷花 、 烟火 、 火流星等助阵 。 国家商标 总局于 2(X碎年 6 月 4 日核准铜梁县高楼镇火龙文 化服务中心注册 “ 铜梁火龙 ” 为商品商标的申请 。 将该商标注册的核定服务项 目为 : 文娱活动 、 组织 表演 、 演出 、 节目制作 、 录像等 。 20 5 年 , 商标注册 人变更为重庆市铜梁县高楼镇文体服务中心 。 通 过商标注册 , 权利人取得了 “ 铜梁火龙 ” 的注册商 标在铜梁火龙的龙具造型 、 队员着装 、 龙舞套路 、 火 花施放 、 吹打乐等在表演 、 节目制作 、 录像等核定服 务项目上的独占性使用权 。 商标权保护非物质文 化遗产是一种立足开发的保护模式 , 和著作权模式 有着明显的不同和一定的优势 。 二 、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 (i n ta n gi bl e e u ltu re he d ta g e )和 民间文学艺术 (fol k lit e ra tu re ) 、 民间传统文化 (tra - d itio n al e u ltu re )等概念的内涵基本一致 。 199 8 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局第 巧5 届会议文件《教 科文组织宜布人类 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 例》中规定 “ 民间文学艺术 ” 是指来 自某一文化社 区的全部创作 , 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 、 由某一群 体或者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 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 , 它的形式包 括语言 、 文学 、 音乐 、 舞蹈 、 游戏 、 神话 、 礼仪 、 习惯 、 手工艺术 、 建筑术及其他艺术 。 早在 19 89 年联合 【收稿 日期」2 (X巧 一 09 一 15 【作者简介〕齐爱民(19 70 一 ) , 河北晋州人 ,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 、 博士研究生导师 。 法学博士 、 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所博士后 。 研究方向 : 知识产权法 、 网络与电子商务法 。 赵敏(19 83 一 ) , 四川洪稚人 , 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 研究方向 :知识产权法 。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齐爱民 , 赵敬 : 昨物质文化遗产的商标权保护摸式与著作权保护模式之比较 么刃7 第1期 国教科文组织第 25 届会议文件《保护民间创作建 议案)A 条关于 “ 民间创作的定义 ” 中就做出了与 上述基本相同的定义规定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 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二条规定 , 非 物质文化遗产是 “ 指被各群体 、 团体 、 有时为个人 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 、 表演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16031115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