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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2010-2011年度
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是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传染病。2000年10月29日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宣布该地区为无脊灰地区,标志着我国已成为无脊灰国家。但目前全球还有部分国家,特别是一些与我国接壤的国家一直都有脊灰流行,一些处于无脊灰状态的国家又出现脊灰野病毒输入并引起暴发流行。因此,保持无脊灰状态,直至全球实现消灭脊灰目标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巩固我县无脊灰阶段性成果,防止脊灰野病毒输入并引起传播,根据卫生部《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2009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管理方案》及《湖南省2010-2011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提高目标人群脊灰疫苗接种率,消除或减少脊灰易感人群,建立免疫屏障,维持我县无脊灰状态。
(二)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脊灰疫苗强化免疫2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实施范围及对象
全县所有0-3岁儿童,即所有于2007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新生儿),无论以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一律接种两剂次脊灰疫苗,两剂间隔1个月。接种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要求达到95%以上。
对适龄儿童均要进行免疫接种,对发现的“零”剂次免疫儿童按免疫程序补足3剂次。除接种禁忌证外,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应种儿童提供免疫服务。
三、接种时间及方式
(一)免疫接种时间。
第一轮:2010年12月5-6日
第二轮:2011年1月5-6日
(二)免疫接种方式。
本次强化免疫活动要求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接种点,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接种方式,认真落实强化免疫的现场接种工作。各乡镇可参考以下接种方式,在不同地区、针对不同人群采用有针对性的形式开展接种。
1、农村地区:采用定点接种、入户接种方式;
2、城市地区:固定接种、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相结合;
3、流动人口聚居地:巡回接种与入户接种相结合;
4、流动人口进出点,如市场、汽车站、医院等同时设立固定接种点与巡回接种点。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积极争取政府重视,成立以当地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卫生、财政、教育、公安、发改、民政、宣传、药监等部门领导参与的脊灰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协调小组。同时县卫生局成立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疾控、医政、妇社、农卫、监督等相关科室(股)的负责人为成员。
(二)明确职责。
1、当地政府的脊灰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协调小组职责:主要是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强化免疫活动中的职责分工,以形成政府领导、各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局面。
2、卫生行政部门的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本地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2)协调宣传部门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媒体宣传工作;
(3)协调当地教育部门做好托幼机构(包括国有及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目标儿童的摸底工作和临时接种点的组织及秩序维护工作;
(4)协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儿童、未入托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
(5)组建临时接种小组,负责临时接种点的接种任务;
(6)组织开展宣传发动、现场接种、督导检查、快速评估和补种、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技术把关,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加强技术指导。
(三)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接种告知书、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脊灰的防治知识与强化免疫工作的目的、意义,认真做好托幼机构内儿童以及非在园儿童监护人的宣传工作。2010年11月 日前,完成对所有参与此次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对矿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山区农村和少数民族聚居地等重点地区的强化免疫活动必须有县级以上专业人员参加。
(四)摸底调查。该项工作牵涉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难度高,必须依靠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教育部门的组织实施,才能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约定补种疫苗时间,无接种卡、接种证的应补建卡、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今年麻疹强化免疫摸底情况仅作为参考)。各县(市、区)还应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对未达要求的责成重新进行调查。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摸底调查工作要于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五)接种登记。接种完成后,应将接种情况登记到接种登记表和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进行补证或补登。对于脊灰疫苗常规免疫漏种的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接种脊灰疫苗符合常规接种相应程序的,可作为相应剂次登记入常规接种记录栏内。对于已完成脊灰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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