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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
第一节? ?概述
一、海关监管货物
(一)、含义:海关监管货物一定是以下两种情况:要么还没有缴纳该缴的税;要么是还没有交该交的证,总而言之是没有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二)、分类:根据货物进出境的目的不同,海关监管货物可以分为六大类:
1、一般进出口货物。
2、保税货物。
3、特定减免税货物。
4、暂准进出境货物。
5、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6、其他进出境货物。
二、报关程序
(一)、含义: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
1、货物进出境应当经过审单、查验、征税、放行4个海关作业环节。与之相适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要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
2、从海关对进出境货物进行监管的全过程来看,报关程序按时间先后可分为3个阶段:前期阶段、进出口阶段、后续阶段。
(二)、基本程序
1、前期阶段: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过程,主要包括:
(1)、保税加工货物在进出口之前要办理备案手续和办理相应的账册。
(2)、特定减免税货物在进出口之前要办理备案和相应的证明。
(3)、暂准进出境货物在进出口之前,要办理备案。
(4)、其他进出境货物在进出口之前,要办理备案(如: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出料加工货物等)
2、进出口阶段: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时,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手续的过程。
3、 后续阶段: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办结海关手续的过程。
(1)、保税加工货物办理核销手续
(2)、特定减免税货物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3)、暂准进出境货物等办理销案手续
三、电子报关及电子通关系统
(一)、电子报关:指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申报。一般情况下应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允许先采用纸质报关单申报,再采用电子报关单补报。
对没有使用海关信息化作业的海关申报时,可以采用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向海关申报。
(二)、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2、海关H2000通关系统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第二节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概述
(一)、含义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指在进出口环节缴纳了应征的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监管的货物。
一般贸易货物是按国际贸易方式划分的,比如说还有易货贸易或补偿贸易等。而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按海关监管方式划分的。一般贸易货物包括一般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
(二)、特征。一般进出口货物有以下特征:
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应的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办结海关手续。
(三)、范围(要掌握,常考):实际进出口的货物,除特定减免税货外,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包括10种货物。
1、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2、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3、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或转为实际出口暂准出境货物
4、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的进出口货物
5、不准予保税的寄售代销贸易货物
6、承包工程项目实际进出口货物
7、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样品
8、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9、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
10、免费提供的进口的货物:(商业往来的赠送属于一般进口货物)
(1)、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外国政府免费赠送属于法定减免货物)
(2)、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等
(3)、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 一般进出口货物因其放行即结关,因此没有前期阶段和后续阶段,只有进出口阶段,由四个环节构成,即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税→提取或装运货物。
(一)、进出口申报
1、概述
(1)、申报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2)、申报地点: 一般情况下应向实际进境或出境地海关申报,经海关批准也可在指运地或起运地申报。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和暂准进出境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改为一般进口时,在货物所在地的主管海关申报。
(3)、申报限期:
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申报。(计算时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期+14天为最迟的申报期限,如8月1日申报进境,那么其最迟的申报期限为8月15日。)
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经电缆、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进出境的货物,定期向海关申报。
(4)、申报日期:指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
如按海关要求需要修改后重新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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