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2010年度版201031.docVIP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2010年度版2010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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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经费审计要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课题)经费审计工作,明确审计依据,根据审计中发现问题,对审计要点进行了梳理、分析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修订了《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2010年),对审计重点关注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承担单位接受审计时需提供材料 (一)承担单位在接受审计时必须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供全部必要材料(参考《审计所需资料明细表》)。 (二)承担单位在接受审计时须出具盖章(公章或财务章,加盖财务章需同时有单位法人签字)的审计承诺函,保证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并将承诺函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 (三)项目(课题)所涉及5万元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合作、交流等有关合同,必须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 二、审计依据的确认原则 (一)课题任务书、《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审补充申报材料》、市科委的课题预算变更批复以及相关资料作为项目(课题)的审计依据。 (二)实施市财政预算评审的项目(课题) 1、针对市财政科技经费的审计依据 首先核对《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与《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审补充申报材料》中市财政经费预算的一致性,以一致的《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审补充申报材料》、以及市科委的课题预算变更批复和相关资料作为市财政科技经费的审计依据;否则,应向承担单位取得一致后的《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及《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审补充申报材料》方可开展审计。 2、针对配套资金的审计依据 配套资金应以课题任务书、市科委的课题预算变更批复以及相关资料作为项目(课题)的审计依据。 (三)实施招投标的项目(课题) 以课题任务书、标书及有关招标文件、市科委的课题预算变更批复和相关资料作为项目(课题)的审计依据。 (四)其他项目(课题) 以课题任务书、市科委课题预算变更批复以及相关资料作为项目(课题)的审计依据。 三、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的审计原则 (一)承担单位名称应与任务书一致,发生承担单位变更或调整应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 (二)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执行期间应持续经营,并需提供项目(课题)执行期内的年检证明、税务登记及缴税付款单等相关证明资料。 (三)课题名称与提供的会计信息一致。 四、课题信息变更的审计原则 项目(课题)信息变更均需提供市科委的相关批复材料,否则依据未变更前的信息进行审计。 五、经费支出起止期限的审计原则 (一)结题审计 1、项目(课题)经费支出起止期限为项目(课题)任务书及市科委课题起止期间变更批复中规定的期限。 2、项目(课题)在立项前原则上不得有经费支出,否则需出具市科委主管处室批复的确认经费提前支出的证明资料。 3、项目(课题)截止期后原则上不得有经费支出,否则需出具市科委批复的项目(课题)延期批复资料;但项目(课题)截止期后存在以下情况,不需提供延期批复即可认定经费: (1)项目(课题)起止期内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需在课题截止期后支付尾款的; (2)项目(课题)截止期后三个月内预计发生的结题验收费用、课题结题审计费用,承担单位须出具相关费用支出的详细预算并加盖公章。 4、针对结题后大额未付款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按照合同金额发询证函,针对后续付款应采取措施予以确认。 (二)期中审计 经费收支时间截止到审计进驻日,需依据项目(课题)起始时间至任务书及财政预算评审材料当期预算进行审计。 六、不同来源经费的审计原则 (一)项目(课题)的经费审计是对总经费的审计(全成本审计),包括市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其他经费等全部课题经费来源,不得以抽审结果作为确认全部经费支出审计结论的依据。 (二)市财政科技经费是审计重点,经费支出需依据任务书及预算评审材料进行审计,不符合预算标准的经费支出不予确认;自筹及其他来源经费重点审计经费到位情况,以及经费支出与课题的相关性,与课题无关的费用不予确认;对于不予确认的经费支出不可计入审定数,未确认经费支出需列明原因。 七、单独核算及账务处理的审计原则 (一)项目(课题)经费必须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虚列,不得将其他项目(课题)经费计入课题经费支出;因单位未单独核算造成经费无法确认,会计师事务所应暂停审计,待有关承担单位将账目整理明晰,并可确认项目经费支出后方可开展审计。 (二)承担单位应按照本单位适用的会计制度,根据市科委项目(课题)经费支出明细科目设置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三)承担单位填报的项目(课题)决算表应与项目(课题)明细账相符。 八、转拨科技经费的审计原则 (一)承担单位转拨科技经费必须有市科委的批复材料或财政预算评审资料中有明确规定。 (二)承担单位除需提供转拨经费的相关拨款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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