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内蒙古农业大学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试行].doc

内蒙古农业大学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试行].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网络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尽快建成具有先进水平的知识传播、信息管理与信息服务的学生公寓网络系统,规范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所属的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网络的管理和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保障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试行)》、《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手册》和《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学生公寓网络的所有管理者和使用者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 学生公寓网络是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的部分局域网,是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基础设施之一。   第4条 内蒙古农业大学针对校园计算机网络及其用户所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同时适用于本网及本网的用户。 第二章 管理   第5条 学生公寓网络由内蒙古农业大学网络中心和学生公寓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中心)负责规划、建设和运行控制;管理和接入控制。   第6条 公寓网络的规划、建设、维修、维护与运行控制由中心负责。楼内所有信息插座及其以上的网络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机柜内跳线等,统一由中心负责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未经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   第7条 学生公寓网络分楼进行管理,每栋学生公寓楼设立一个网络管理员,由楼宇住宿的学生组成,在中心领导下具体负责该片区楼宇有关公寓网络管理、维护和咨询等各项事宜。   第8条 学生网络管理员由该片区楼宇的在住学生中具有相应技术水准及工作能力和相应时间与精力的贫困学生担任;由学生处勤工助学中心负责选拔推荐,中心考核聘任并在学生处勤工助学中心备案。   第9条 学生网络管理员本人希望辞职的,应向中心提出申请。 学生网络管理员在???出辞职后应认真办理工作移交,待辞职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离任。   第10条 公寓网络所在各楼的设备间的安全和供电,由中心正式委托公寓管理单位保障,学生网络管理员对此应予配合。   第11条 未经中心批准,学生不得在寝室之间和寝室内私拉网线及其附属设施,已安装的必须拆除;不得私设未经许可的任何网络应用服务器(包括游戏、FTP、WWW、Email等)   第12条 公寓网络管理实行实名制,一人一账号,用户负责本人账号、口令管理,并承担本人账号产生的经济及法律后果,不得转让他人或偷盗他人账户;学生毕业前到中心注销账号,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三章 接入   第13条 同一房间内的在住学生,享有完全平等的网络接入权。此权利不因进住的早晚、连网的先后而变化。   第14条 当用户因同一房间内的入网需求大于室内的现有接入能力而需要对现有接入能力进行扩充时,不得私自改变网络连接状态,在主干线路上增加网络设备。其所采用的扩充方案与设备,由中心审批备案。   第15条 任何人在将其本人使用的计算机接入公寓网络之前,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入《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园网个人用户责任书》,到中心开户交纳相关费用后方能接入公寓网络,成为合法用户。   第16条 用户可向中心申请变更网络接入地址,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将最终变更情况通知用户。   第17条 学生公寓网络采用动态IP地址分配,接入校园网的用户禁止提供一切形式的DHCP服务和代理服务。   第18条 学生公寓的接入服务时间规定: 星期一~星期四 17:00——22:30 星期五  17:00——24:00 星期六  7:00——24:00 星期日  7:00——22:30 第四章 信息   第19条 通过公寓网络获取信息时严禁查阅、复制或发布、传播有害社会和淫秽色情的信息。对违规传播有害信息的按《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取消“争先创优”评选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依法处理。   第20条 公寓网络所有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和中国教育科研网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遵守网络礼仪和网络道德规范,不得使用公寓网络或通过使用公寓网络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   第21条 积极防范和查杀计算机病毒,不恶意扫描网络端口或发送邮件炸弹;不盗用他人系统账号,非法进入任何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22条 公寓网络用户在按规定连网后,有权了解公寓网络使用性能、用户端的配置参数与方法、系统当前的运行状态;有权就其在公寓网络的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向所在楼的学生网络管理员或中心咨询。   第23条 服务提供人应该

文档评论(0)

jdy26184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分享好文档!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