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4章劳动合同履行争议
首先,企业有权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岗位调整。但在因此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需证明其调岗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如果举证不能,将恢复原岗位。 其次,一般来说,调岗的原则应当将员工调任到有关联性的岗位,而不能将员工调整到明显不合理、不公正的岗位上,除非员工本人同意。 */36 */36 第四章 劳动合同履行争议 第二节 试用期 第一节 劳动合同履行原则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四节 调岗调薪 第五节 兼职行为 一、兼职的概念及法律基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在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下,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多个非全日制的劳动关系。 */36 二、兼职的限制 劳动义务和忠诚义务的限制 劳动者须根据劳动合同以及相关法律对用人单位承担提供劳动的义务,并衷心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否则视为违法兼职。 用人单位可对违法兼职的劳动者停发工资、要求停止兼职活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限制某些类型的兼职 禁止国家公务员进行兼职 禁止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经理人员兼任同类企业的职务 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对竞业限制加以约定,违反约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36 为防范劳动者兼职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在招聘员工时除新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外,一定要查验其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避免不必要的赔偿责任。 企业可以把员工的“兼职”列为员工“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的条款,若发现员工兼职,可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6 * 《劳动争议处理与劳动监察》 第四章 劳动合同履行争议 */36 本章教学要求 学习目标: 掌握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以及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熟悉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 了解调岗调薪事由及兼职的限制 */36 第四章 劳动合同履行争议 第二节 试用期 第一节 劳动合同履行原则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四节 调岗调薪 第五节 兼职行为 */36 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不仅意味着双方应当履行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义务,劳动行政法规对双方要求的强制性义务也应得到履行。 合理善意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案例:报酬的计算 夏某是W厂技术总监,双方签有自2006年7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2009年9月,公司认为夏某难以胜任高级技术管理职务,于是通知夏某调岗为技术部经理,夏某不同意。于是W厂提出与他接触劳动合同,他则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工资,W厂同意后双方办理了解除合同的手续。次日,夏某在领取经济补偿和代通知金时,双方又在计算标准上发生了很大分歧。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是8000元,但在实际履行中,用人单位除了支付8000元的基本工资外,还每月支付他职务津贴3000元,车贴和饭贴2000元,固定的奖金1000元。 请问: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夏某的工资基数是多少? */36 解析: 由于用人单位每月除了8000元支付的基本工资外,其他费用也是固定支付的,即无论其发放的名目设定,对于劳动者,其获得的相应收入是持续稳定的,则该部分收入应视为其正常收入的一部分,所以工资基数是14000元。 */36 二、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时的履行原则 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 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 若劳动者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若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需要再计算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36 案例:工龄可否继承? 某公司A下属有一家子公司B,B 的员工都是与A签订劳动合同的,B没有对外用工权。后公司决定,将B转变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此时B企业员工合同需要变更,员工要求A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合理?B企业怎样做才正确? */36 解析: A公司或B公司目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需要向员工说明,并征求员工意见。若继续聘用,即由B公司与员工签订新的合同,B公司应把员工此前在A公司的工龄连续计算累计算入B公司的工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