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16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选编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 1995年施行,为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意义: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财政预算制度,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预算法实施条例》 1995年颁布。 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国家预算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具法律效力的基本财政计划;国家为实现政治经济任务,有计划地集中和分配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国家经济政策的反映。 收入:反映可供政府集中支配的财力的来源和规模; 支出:反映国家财力使用的方向和目标。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国家预算 起源:封建社会末期和资本主义发展初期; 特征:计划性、法律性、集中性、年度性。 作用(多选): 财力保证 调节制约 反映监督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划分依据(多选):国家政权结构、行政区域划分和财政管理体制要求。 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共分五级: 中央预算 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国家预算的构成 根据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的不同可分: 中央预算 地方预算 各级总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中央预算 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中央各部门: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 直属单位: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地方预算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总预算 包括:中央、省、市、县四级。 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所属下级政府的总预算汇编而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部门单位预算 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单位预算: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其预算收支项目比较详细和具体,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部门预算的内涵(略知) 一是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单元,取消财政与部门中间环节,财政预算以部门编制预算作为起点,即从基层单位开始预算的编制; 二是国家预算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部门。预算管理以部门为依托,从根本上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传统做法,预算实现了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相关资金的部门; 三是“部门”本身要有严格的资质要求,限定那些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为预算部门。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部门预算为综合预算的含义(了解) 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其下属的事业单位预算; 既包括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又包括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 既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收支计划,又包括财政预算外核拨资金收支计划和部门其他收支计划。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预算管理的原则 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权责结合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新增) 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新增) 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以下简称本级决算); 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2016中考英语第二部分语法专题研究专题九+非谓语动词课件+人教新目标版选编.ppt
- 第二章第二节化学能与电能汇编.pptx
- 2016中考英语第二部分语法专题研究专题八+动词课件+人教新目标版选编.ppt
- 2016中考英语总复习第二轮题型全接触阅读综合训练(四)习题课件人教新目标版选编.ppt
- 2016中考英语总复习第二轮题型全接触阅读综合训练(五)习题课件人教新目标版选编.ppt
- 2016中考物理力学总复习选编.ppt
- 2016中考英语总复习第二轮题型全接触阅读综合训练(三)习题课件人教新目标版选编.ppt
- 2016中考语文专题17-人物与写作手法选编.ppt
- 2016中考英语第二部分语法专题研究专题五+介词课件+人教新目标版选编.ppt
- 第二章资金时间价值汇编.ppt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