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完善公诉制度中保障被害人权益的几点建议如何在完善公诉制度中保障被害人权益的几点建议.doc

如何在完善公诉制度中保障被害人权益的几点建议如何在完善公诉制度中保障被害人权益的几点建议.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如何在完善公诉制度中保障被害人权益的几点建议如何在完善公诉制度中保障被害人权益的几点建议

如何在完善公诉制度中保障被害人权益的几点建议 嫩江县人民检察院 连忠林 刘红兰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就刑事被害人的权益如何得到切实有效地保障及如何更好的保障被害人利益,赋予被害人应有的诉讼地位和权利,一直为人们所关注。这就要求我们应当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适时总结查找此方面的不足之处,力求构建在公诉制度下保障被害人诉讼地位及其权利的法律制度,以更好的保障被害人的权益。现具体分析如下。 一、目前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障方面,存在五大不足。 1、刑事被害人对案件的知情权受到严重限制 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的对象,理应对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有充分了解,但在司法实践中,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大多数的刑事被害人并不知道案件进展如何,甚至不知道刑事诉讼已经进入到哪个环节。具体而言,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除了向被害人了解相关情况外,很少向被害人说明案件侦查进行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在审查起诉阶段,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委托人的意见,但这也只是一种单方面听取意见的过程,并未形成公诉机关与被害人的互动,公诉机关也不会将已经掌握的案件情况告知被害人。在审判阶段,除了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法院并不通知被害人到庭参加诉讼,也不将公诉机关的起诉书送达被害人。 2、在代理和辩护权的行使上不对等 刑诉法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参加诉讼。基于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辩护人有权查阅案卷。但被害人是否享有上述权利,在刑事诉讼法上也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得人民法院在实践中,并不允许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查阅案卷。刑事被害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很大程度上被剥夺了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的权利,也就很难充分行使自己作为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即使被害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也不会为其指定诉讼代理人。 3、被害人在刑事诉讼部分没有发言权。 在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除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外,如果不是公诉机关要求被害人当庭陈述,法院往往并不通知被害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害人不知道案件何时开庭审理,当然也就谈不上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就是被害人的情况下,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也很少听取被害人对刑事部分的意见,而只是就公诉人在起诉书上所指控的事实进行调查和审理,被害人完全成为刑事部分审理的局外人。 4、刑事被害人没有上诉权,不能及时、有效行使自己作为当事人的权利 。 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被害人虽然是重要的当事人之一,却不享有上诉权,被害人被冠以“当事人”之名,却无“当事人”之实,这与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极不对等。即使被害人不服判决而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由于二者出发点和追求目的的不同,检察院一般都是抱着非常审慎的态度,不涉及重大利益,一般不会轻易抗诉,致使被害人的合理要求在许多情况下不能满足。而被害人又没有强制检察机关进行抗诉的权利,那么他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证。 5、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的范围狭窄,权利受限制。 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被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但是又在获得赔偿的权利范围上作了不利于被害人的限制,规定被害人只能就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物质损害要求赔偿,而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实际上犯罪较一般侵权行为性质更加严重,但是却不能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与民法的规定相互抵触,突显出了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性和不对等性。 二、我们就应当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构建在公诉制度下保障被害人诉讼地位及其权利的法律制度。 1、建立国家对被害人补偿制度。 刑事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有些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解决,更多的则是附带民事诉讼所不能解决的。如,犯罪导致的被害人死亡、伤残及其他重大经济损失。这些损失犯罪人是无力赔偿的,由于犯罪人不能赔偿,从而使被害人处于无限期的被害之中。目前,我国尚无有关对被害人实行国家补偿的立法,但从国外的立法看,我国建立国家对被害人补偿制度已势在必行。当然,被害人要获得国家补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无法从犯罪人处或其他途径得到补偿;第二,必须是严重暴力犯罪致使被害人受到生命、健康和财产等方面的重大损害;第三,被害人对自己被损害的结果不承担或者承担很少的责任,但如果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基本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国家应当根据其生活来源状况,给予适当补偿,而不应考虑其责任大小;第四,必须是及时报案,并且与司法机关积极合作。 2、建立被害人司法援助制度。 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处于弱者的地位,其人身、财产、精神等诸方面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建立与被告人法律援助制度相对应的司法援助制度,使那些无力聘请诉讼代理人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能够在

文档评论(0)

zyongwxiaj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