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doc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doc

  1. 1、本文档共2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 评 估 纪 实 表 (修改稿) 被评估单位: 齐河 县(市区) 刘桥 乡镇(街办) 孟店 小学 评 估 时 间: 2014 年 1 月 16 日 督导评估人员: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 二〇一三年九月 表1-1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1、B2)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1 学校设置与 校园规划 A等:学校设置、规模、校园规划布局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B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初中设有小学毕业年级、完全小学毕业年级不在本校上课等。 2.2009年及以后建设的规模过大学校(义务教育学校超过36个班)。 3.校园规划不合理,教学、运动、生活区穿插、相互影响。 4.生均绿化用地面积:中学低于4㎡/生,小学低于3㎡/生。 C等:学校设置及功能不能满足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需求。 1.初中是否设有小学毕业年级( 是 / 否 )、 完全小学毕业年级是否不在本校上课( 是 / 否 ); 2.班级数 5 个,其中初中 个,小学 5 个; 3.校园规划是否合理:合理 4.绿化情况: 生均绿化用地面积 11.59 ㎡。 生均建筑面积 8.33 ㎡。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B 等 。 B2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 A等:校舍坚固、安全,无隐患;校舍管理档案及2002年后学校建设项目基建档案齐全。 B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校舍存在门窗破损、墙皮大面积脱落、渗水等。 校舍管理档案及2002年后学校建设项目基建档案不够齐全(土地、校舍确权档案暂不作要求)。 C等: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D级危房,或其它次于B等情况。 1. 校舍维修维护情况: 有无危房: 2.校舍及基建档案情况:无基建档案,有校舍档案 结论判定理由:、基建档案不全 评估结论: B等 表1-2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3)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3普通教室 A等:具备下列条件的: 1. 单间使用面积:初中≥56㎡、小学≥52㎡、教学点≥40㎡。 2. 课桌椅、讲台、黑板规范、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每间教室至少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配备高度可调课桌椅。 3. 左采光,照明灯具种类、数量符合规定(两间的教室达到6盏)。 4.平均班额不超过标准(中心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心中小学:初中平均班额≤55人,小学≤50人)。 B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 单间使用面积低于A等要求,但初中≥52㎡,小学≥46㎡,教学点≥36㎡。 2.教室未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高度可调课桌椅的。 3.右采光,或标准教室荧光灯不足9盏,但≥6盏(两间的教室不足6盏,但≥4盏);或灯具不符合规定;或无黑板灯。 4.中心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心中小学平均班额初中56-60人,小学51-54人;其他农村初中平均班额51-55人,小学46-50人。 C等:平均班额超过B等规定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 注:教室照明荧光灯指40瓦荧光灯。 1.单间使用面积 、 64 、 ㎡, 2.设施配备情况: 齐全 , 教室是否至少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配备高度可调课桌椅(是 / 否)。 3.采光照明情况: 照明 6 盏 , 采光 良好 ; 4.在校生数 138 ,班级数 5 ,教室数 5 。 平均班额 17.6 人,其中:初中 人,小学 27.6 人。 结论判定理由:灯少点、课桌无全2种 评估结论: B等 表1-3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4)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4 学科专用教室 A等:具备下列条件的: 1.室内桌椅橱柜及各种主要专用设施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 2.各学科专用教室每间使用面积达到标准要求。 3.各学科专用教室种类齐全,间数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12个班以下小学,使用条件相近的专用教室可两室合用,但种类不少); 4.仪器器材室等辅助用房,满足仪器器材有序、分类摆放。 B等:各类专用教室齐全,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室内桌椅橱柜数量不足或破损,或专用设施不够完善。 2.每间使用面积未达标准要求,但座位数满足一个班教学需要。 3.每类专用教室间数不足,但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50%,或12个班以上学校存在使

文档评论(0)

zyongwxiaj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