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中小学教师中高级称申报推荐积分方案上蔡县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积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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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中小学教师中高级称申报推荐积分方案上蔡县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积分方案

上蔡县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积分方案 ? (2014年征求意见第二稿) ? 一、指导思想 为发挥职称评聘工作的正面引导作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提高职称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积分方案的方向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8〕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能够履行《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职责,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规定条件的人员。 三、积分细则 1、职业道德(6分) 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和学校制定的评价标准量分(近四年,每年1.5分)。 2、学历(5分)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具备职评文件所规定的合格学历计 2 分(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统招的另计1分),取得高一层次学历另计 1 分;取得硕士学位的计5分。累计满分为止。 3、资历(15分) 按照晋升各系列高一级教师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起算(以聘任时间为准),任职期满给3分,任职每超一年加1.5分,积满为止(小学到初中任教的,从聘任相应初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开始计算)。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当年不计分。 4、教龄(15分) 每任教一年计0.5分,积满为止。离职学习期间不计教龄。 5、工作量(4分) 按照《上蔡县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上教[2008]21号)规定,能完成规定的课时标准计3分,每多一节加0.5分,少一节扣0.5分,累计加满、扣完为止;其它人员的工作量参照此《办法》折算。按近2年工作量平均值计分。 6、管理工作(3分) 任现职以来,担任正校长(包括主持工作的副校长)3年以上计3分,3年以下(含3年)计2分;副校长、学校中层干部及副职3年及以上计2分,3年以下者计1.5分;担任班主任、中心学校中心教研组成员或中学教研组组长工作,能按要求完成自身工作每年计0.5分。 7、表彰( 3分) ①任现职以来,受乡(镇)或局直学校综合表彰一次给1分;受县政府或县教体局以上部门综合表彰一次计2??;受县政府或县教体局以上部门单项表彰一次计1分。 ②省、市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分别计2分、1分; ③国家、省、市、县骨干教师分别计3、2、1.5、1分; ④省、市、县名师分别计3、2、1分; ⑤获得县教体局十佳称号的优秀教育工作者计3分; 以上表彰必须是在任现职期间获得,多次获得同一性质奖励的只取最高级别一次计分。积满为止 8、论文、案例交流与发表( 3分) 由教师本人撰写的,字数在 1500字以上的有关教育教学的论文、案例发表刊登于以下刊物上: (1)发表在《人民教育》每篇计3分、《河南教育》(不含增刊)每篇计2分; (2)发表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其它CN教育杂志(不含报刊)每篇计1.5分; (3)发表在其它正式教育教学杂志、报刊每篇计1 分。 (4)发表在县《教研通讯》上的每篇计0.5分。 说明: (1)一稿多用只计最高一级计分; (2)同一篇论文重复获奖,或既获奖又发表的,只选取最高级别奖计分; (3)社团、学会收编或各级培训收编的论文汇编不予计分。 9、教学技能竞赛(4分) (1)由学校主办或由学校逐级推荐参加上级教育部门主办、联办的各项课程示范课、优质课、教学竞赛活动和教学基本功比赛并获奖。 乡镇、局直学校: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75分、0.5分; 县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75分、1.25分、0.75分; 市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分、1.75分、0.95分; 省级以上: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25分、1.2分。 (2)由乡镇或局直学校推荐参加上级教育部门主办的各项竞赛活动,如演讲、说课、课件(教具)制作等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并获奖。 乡级:按一、二等奖分别计0.5分、0.25分; 县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75分、0.5分、0.25分; 市级以上: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75分、0.5分; (3)省、市、县级课改标兵、教坛新秀分别计2分、1.5分、1分; (4)课题研究类获奖 主持(或参与)并完成省、市、县教育科研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课题(参与者限前3名)。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2分、1.5分、1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1分、0.75分、0.5分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0.75分、0.5分、0.25分 以上各类竞赛活动的优秀奖、组织奖均不计分;同一技能竞赛在不同层次获奖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同一学年度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一次。积满为止。 10、指导类获奖(2分) (l)指导教师:指导学校教师参加由学校主办及由学校推荐上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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