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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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贵州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贵州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为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开展质监工作的实际,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监督 第一条从办理监督手续起到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材料设备采购单位都必须主动接受质监站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填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到质量监督站申请监督(监督申请的有关表格及其他监督专用表格见附件四)。 第三条对开工前不按规定申请监督的建设单位,各级质量监督站责令其补办监督手续。 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基本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开工。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监督手续时应向质监站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一)、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合同副本; (二)、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及人员资质、资信材料; (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质量工作和质量责任制度; (四)、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检测设备、人员清单。 二监督计划 第五条质监站在收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两周内对第四条所述文件、资料及现场进行核实后,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负责人,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填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发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抄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质监站。 第六条监督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监督负责人、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及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安排、交(竣)工验收的要求及其他它事项。 三施工过程监督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质监站应按《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和监督计划的内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采取巡查、抽查的方式对建设、施工、监理各方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工程实体质量、内业资料等进行检查。 质监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其他有关场所或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出示《交通行政执法证》。 第八条:重点工程项目,采用监督工程师驻地制,驻地监督工程师经常检查工地,对工地情况作好认真的记录。发现较大质量问题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建设、施工、监理各方,并下发抽检意见通知书。 第九条建设单位负责及时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落实解决抽查意见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并在10日内将处理意见书面报驻地监督工程师,处理完成后应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驻地监督工程师。 第十条:建设方应向驻地监督工程师提供1)较大工程设计变更资料2)签发给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工程方面的工作指示3)各次生产调度会的会议纪要。 监理单位应向驻地监督工程师提供1)监理规划、监理程序2)每月关于质量和进度的工作报告3)经业主批准后的人员变更情况。 施工单位应向驻地监督工程师提供1)大型构造物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自检程序2)项目经理名单及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建设、监理单位召开的有关质量工作方面的会议,应通知驻地监督工程师参加。 第十二条:建立报告制度,各驻地监督工程师每月定期向站长提交监督工作月报(月报格式见附件二)。 各地(州、市)质监站每半年向省站提交工作报告,省质监站每半年向交通厅及交通部质监总站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三条:按《贵州省重点公路工程质量定期检查评比办法》(见附件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并发布工程质量动态。 四工程验收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整理完成内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签认同意,并经建设单位核实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出交工验收申请;监督工程师下发了抽检意见通知单而承包人和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处理的合同段不予验收。 第十五条质监站收到交验申请后十五日内组织建设从业有关各方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贵州省公路工程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实施办法》(见附件三)的要求,对工程进行检测、评定,完成质量检测报告。 第十六条:交工验收时,质监站向交工验收委员会报告检测情况并签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未经质监站进行质量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交工验收。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前质监站须对交工验收时提出须加固、补强、返工及处理的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及交工后对上述出现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检查、核定,并完成监督工作报告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后,质监站根据竣工验收委员会核定的质量等级颁发《工程质量鉴定书》。 五质量监督档案 第十九条 质监站对每项受监工程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监督资料档案,并对各项工程的质量监督资料进行分类分析汇总,为全面掌握工程质量动态,调整工作重点和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资信管理提供依据。 六事故处理 第二十条:公路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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