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成本核算要点商.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商业地产成本核算要点商地产成本核算要点

商业地产成本核算要点 一、成本核算前期准备 1、根据核算指引中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可参考项目档案,并考虑业态、项目分期等情况,将成本核算对象分为以下部分: (1)可售部分:住宅、SOHO公寓、写字楼、可售商铺(包括室外步行街、底商等)、可售酒店、可售地下车位、按销售处理的回迁房等;(本条参照济南、石家庄、苏州、合肥、长春、绵阳、包头、成都、大连、南昌、宁波、泉州、宜昌公司意见修改) (2)自持部分:自持商业、自持写字楼、自持酒店、自持地下车位等; (3)公共配套部分:物业用房、幼儿园、学校、会所、地下配套设施(含地下人防等)、邮局、锅炉房等; (4)其他:无偿提供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回迁房等。 其中,公共配套部分及无偿提供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回迁房等作为过渡成本核算对象(即先做为单独的成本归集对象,归集汇总后再在其他成本核算对象间分配)。 2、成本核算应在日常工作中完成,即应做好日常成本台帐的编制,每月成本台帐的数据应与NC账核对一致,并定期与成本部核实,为成本分配提供可靠的依据。(本条参照三亚公司意见修改) 3、对于签订的每一份合同或发生的每一项无合同成本支出,由成本部依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协助财务部明确其受益对象和分配原则。 在合同的审批过程中,由成本部在经济合同审批表中标明成本支出的受益对象及对应科目;对于无合同成本支出,由成本部在成本支出审批单中标明成本支出的受益对象及对应科目,以保证成本支出列支口径的一致性且方便于两部门定期对账。(本条参照长春公司意见修改) 4、要求财务部和成本部定期核实每个合同的结算值或必威体育精装版预估值。对于应缴未缴的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如报批报建费等)以及尚未签订合同但已经发生的成本,应预估金额,避免出现缺项、漏项、甩项,且核实结果须经财务部、成本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本条参照合肥、银川、宜昌公司意见修改) 5、对于入伙项目,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若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并经成本部、财务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6、要求财务部以取得的经开发设计部、成本部主管领导共同签字确认的项目整体建筑面积数据作为成本分配的依据,项目整体建筑面积数据参照以下顺序取得:(1)实测面积;(2)预测面积;(3)施工图面积(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4)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5)董事长签批文件中的面积指标。 项目整体建筑面积数据包括成本分配所需求的各个核算对象的面积指标。(本条参照三亚公司意见修改) 对于分期竣工验收备案的,已经竣工验收的部分采取实测面积、未竣工验收的部分按照必威体育精装版面积数据作为成本分配的依据。(本条参照宁波公司意见修改) 7、要求财务部以取得的经开发设计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土地面积数据作为土地成本分配的依据。土地面积数据包括:分期或分地块面积、建筑物底座占地面积(注:如建筑物的外形不规则,其投影面积大于底座占地面积,则使用投影面积) 二、成本核算一般原则 1、成本核算应遵循合规性、合理性、有利性、一贯性、可操作性原则。 2、成本预估及结算工作由成本部主导,财务部全程参与,关注成本支出的动态变化,确保成本数据的真实性;成本分配工作由财务部牵头,成本部配合,同时充分征询工程部、设计部等意见。 3、成本部提供的数据应及时、准确、完整,避免缺项、漏项、甩项;成本分配应客观、真实、合理。 4、成本预估、结算、分配应依据相关支持性文件(如结算单、工程量清单等),按各单项合同或单笔支出(无合同项目)进行。 5、成本归集、分配应逐项分析各单项合同或单笔支出,以确定合理的受益对象和分配标准。对于特殊事项需采用特殊的分配方法,不宜一律采用单一的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以免造成较大偏差。 6、成本核算应遵循归集、分配、二次分配、汇总、结转等完整过程,不得缺省过渡核算对象,直接在最终成本核算对象之间分配以简化分配过程。(本条参照合肥、大连公司意见修改) 三、成本核算特殊处理 (一)土地成本分配 1、受益对象: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及相关政府收费文件合理确定,原则上包括全部地上建筑物,如大商业、写字楼、酒店、住宅、公寓、公共配套(如幼儿园、学校、物管用房等)等; 地下室原则上不分配土地成本(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或文件中明确约定包含地下空间的,或单独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另行考虑)。 2、分配方法:占地面积法(对于市政配套费等,若政府收费文件明确受益对象及收费标准的,则按文件规定进行分配) 3、操作流程: 土地成本若能直接归属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将相应部分的土地成本直接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若不能直接归属的,应按以下方法分配计入相关成本核算对象:(本条

文档评论(0)

ganqludp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