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经济学研究的11个误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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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经济学研究的11个误区

产业经济学研究的十一个误区(纲要) ――兼谈博士学位论文选题 ;一、“工业化”是产业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吗? ;二、“产业政策”是产业经济学的重点内容吗? ; 例证:日本曾是“产业政策”的发祥地。但目前,竞争政策日益发挥更大作用,产业政策逐步退出经济舞台。据日本明治大学高桥岩和(2004)教授的研究,日本政府的产业政策在某些产业,如汽车制造和电子产业,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在农业、流通业和建筑业都是失败的。如果处理得当,在技术研发、国际贸易、教育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产业政策可望对竞争政策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 线颖一(2000)指出,主流经济学把政府维持市场秩序的内容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无争议的,即所有经济学家公认的内容,如定义产权、保护产权、执行合同。第二类是较少争议的,即大多数经济学家认??的内容(至少是原则上),它包括某些法律和规制,如反垄断法和一些与人体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有关的规制。第三类是很有争议的内容,比如政府对价格(房租、工资、股价、汇率)的管制,对贸易的限制,有倾斜的产业政策,等等。之所以有争议,是因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干预对经济发展有明显的正面作用,但其负面作用(比如市场扭曲、寻租、腐败)常常十分明显。所以,对于第一、二类的内容,政府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对于第三类,则应极为慎重。 至于中国目前各级政府推行的产业政策,如汽车产业政策、电力产业政策、信息产业政策等,虽然在某些方面似乎具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有不少内容经不住产业经济学的推敲,在本质上与竞争政策矛盾较大。;三、产业经济学中的“企业理论”与管理学中的“企业理论”?;例证:在企业兼并问题的研究中,如果侧重研究兼并的动机和外部影响,则属于产业经济学范围,如果侧重研究兼并的策略和内部过程,则属于企业管理的内容。 又如,在国外的MBA教育中,很多学校都会把产业经济学或产业组织放在重要位置,这一点国内不少学校还尚末引起注意。不考虑产业组织而制定的所谓企业战略有如“盲人摸象”。;四、自然垄断产业需要进行“市场准入”规制吗? ; 例证:有一种常见的说法认为,在自然垄断产业中的竞争性业务领域中,应当放松管制,引入竞争,而网络部分的生产经营则依然是自然垄断的领域,政府在这一领域仍然要实行进入管制,限制竞争,以获取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带来的利益。但在我看来,这就陷入混同现实问题与理论逻辑的误区。从经济学逻辑上看,真正的自然垄断是竞争的“自然结果”,政府如果介入,考虑的重点在于是否打破垄断,而不是限制进入,其实也用不着限制进入。   当然,中国现实经济的某些所谓“自然垄断”并不是竞争的“自然”结果,而是计划经济思维的“自然延续”。但要说明的是,这些产业并没有“照搬”西方国家的自然垄断理论和政策,而是“有意地曲解”自然垄断理论。产业经济学者不应对此开出“头痛医脚”的药方。;五、为什么产业经济学不研究 “产业结构”或“合理标准”? ; 例证: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一度几乎都习惯于参照发达国家(或地区)在某一发展阶段的产业结构。这里存在若干重要问题。一是不同国家(或地区)产业根本不存在共同的产业结构合理标准。二是中国各省、市不是独立的国家,相互之间应该比较方便在发挥相对优势基础上进行交换,也不存在国家间的贸易障碍。如果承认各省、市产业结构完全具有独立的“合理标准”,则等于认可了“诸侯经济”。三是即便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发展经验得到经济学的检验,也会由于技术进步、社会发展而“时过境迁”。当前,中国各地出现了地方政府主导的普遍“重化工化”现象,显然是违背经济规律的。;六、“过度竞争”是否是个伪命题? ;  例证:在一篇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论文中,在分析多种过度竞争的定义之后,给出的定义是:过度竞争是少数国家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出现的一种非效率的市场结构,是微观主体理性竞争行为导致的个理理性与集体理性相矛盾的一种市场结构,是由于种种外部因素制约了竞争的自由,使竞争不能发挥其优胜劣汰的作用,导致大量亏损企业长期滞留而不能退出该产业的非均衡情况。这一定义有几点需要商榷。一是“少数国家”和“经济高速增长阶段”的说法有无道理?需要进一步研究。二是只强调“外部因素”,不考虑内部因素,是有问题的。三是“竞争不能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怎说竞争过度?四是“亏损企业长期滞留而不能退出”,更不能说明竞争过度。该论文尽管在不少方面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但由于核心概念(关键词)有误,造成了遗撼。   日本经济学家小宫隆太郎(1986,P12)指出,针对过度竞争的弊端而主张采取某种必要政策的议论,从经济学上说有很多不够明晰,包括过度竞争的概念。对于过度竞争,经济学者各有不同的见解。但一般而言,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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