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医保现状及发展趋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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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医保现状及发展趋势

; 社会保险的产生和发展则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根源。 俾斯麦(Bismarkian)的社会保险思想 德国于1883年颁布了全球第一个社会保险法《企业工人疾病保险法》,首次由政府出面组织保险制度,转移和分担人群的疾病风险。 ;国家(政府)医疗保险模式--英国 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德国 多元、非组织化模式—美国 其他医疗保险模式 ;数据来源:OECD.stat,/index.aspx?DataSetCode=HEALTH_STAT ;一、国家医疗保险模式------贝弗里奇报告 国家医疗保险模式也可以称为政府医疗保险模式,是由政府直接主办社会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完全由政府财政负担,国民享受由政府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的医疗服务。;1、体现了很强的公平性和福利性。每个国民都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而且都不需缴纳保险费,表现出了政府对待国民的一致性,并且提供了高水平的补贴。 2、政府可以控制医疗总费用。因为医疗保险是卫生服务的最大付费方,因此通过控制医疗保险预算,就基本控制了一国的卫生总费用。 ; 3、卫生系统与医疗保险系统形成一体。在国家层面上进行医疗保险的全 额预算,然后下拨到各医疗机构,在这一过程中,没有单独运行的卫生系统和医疗保险系统,两者实际被结合到了一套运作体制中。 4、社区卫生服务----“看门人”制度 ; 国家医疗保险模式以英国为代表,根据英国1964年通过的《卫生保健法》,规定凡英国居民均可享受国家医院的免费治疗,卫生服务的经费全部或大部分从国家财政中支出。国家免费提供的服务包括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社区服务和专科医院服务,提供这些服务的机构均国有化。 ; 医疗费用的大部分由国家财政支付,个人自负的比例相当小,据国际经济合作组织(OECD)的统计,英国政府承担了医疗费用的84.9%左右,个人仅负担了2.9%,其余的由商业保险等方式承担。;美丽的北欧国家瑞典也是采用的国家医疗模式。在瑞典,卫生福利事业由国家统一管理,90%以上可获得该医生提供的免费医疗服务、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执业医生的医院或卫生服务机构由国家开办,凡16岁以上的、在瑞典长??居住的公民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在居住地10公里范围内的一位执业医生处登记,就可根据病人病情转到任何医院。 ;面临的问题: 政府负担过重 高度计划性,限制了医疗服务系统的发展 效率低下 ; 引进竞争机制---激励医疗服务的提供者高效率地提供服务 建立医疗质量评价机制 完善初级医疗服务制度,提高家庭医生的收入 适当提高病人自付额度 医疗服务购买者和服务提供者分离;社会医疗保险模式是目前全球各国医疗保险模式中采用的最多的一种模式,国家通过立法或颁布相关规定强制实施医疗保险。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个人及其雇主(或单位)必须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有的国家包含了家属)的医疗费用。 ;1、多方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在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中,医疗保险基金不是单纯依靠某一个团体、部门来筹集,而是由国家、雇主(或单位)、个人多方参与筹集的。 从筹资的角度来看,医疗保险的责任不仅仅是某一方的,而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2、直接体现了互助共济的原则。在这种模式中,个人、雇主(或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收入越高的缴纳的实际数额就越多,但是参保人员享受的保险服务是一样的,这就调节了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医疗费用负担,体现了互助共济原则。 ;德国是该模式的代表----法定社会医疗保险覆盖90%左右的人口,商业医疗保险覆盖10%的人口,约有1%的人没有任何保险. ;; 从2009年起,德国政府设定统一的保费征缴率,征缴的保费将先集中到国家的基金风险池中,然后再根据风险调整人头分配公式(考虑了年龄、性别和80种慢性或重大疾病等因素)将基金调剂后分配给各基金管理机构,这一举措增强了疾病风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素有浪漫之名的法国也是国家管理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代表,雇主(12.8%)和个人(6.8%)都需要按月缴纳社会医疗保险金,国家再补助一部分,参保人员患病后,先自行支付,然后再向地方疾病保险基金会做补偿结算;公众也可以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来支付在私人诊所看病的费用。 ; 2000年,随着《补充医疗保险法》(CMU)的颁布,法国的公立补充医疗保险扩大到了低收入人群范围,低收入人群可以免费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使拥有各类补充保险的人群从86%上升到了92%;荷兰也是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2006年,荷兰通过了《健康保险法》,该法案不仅推动了覆盖全民的强制保险计划,而且打破了过去公立疾病保险基金和私立健康保险的界限,将管理式竞争和消费者选择引入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 2006年1月开始,荷兰所有公民以及缴纳所得税的人都被强制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未参保人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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