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14年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2014年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14年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1. 1、本文档共2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14年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14年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PAGE 1 PAGE 21 2014年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一、越秀区科技计划支持重点   (一)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着力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创新能力取得突破,发展低碳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着力推动越秀区重点新兴产业发展,实现民生科技创新,优先支持移动互联网、健康医疗和创意产业等项目。   (三)强化科技计划与产业结合,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创新支撑力建设,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产学研协同创新解决社会发展、民生科技中急需的重大技术问题。 二、申报要求   (一)在越秀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的经营、税收主体须在越秀区。申报单位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二)已承担2项在研的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未承担在研区科技计划项目的,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申报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或参加单位以前所参与承担的区科技计划项目中,不按规定结题验收或经批准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6个月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项目。恶意不结题的企业将被记入区科技项目申报不良记录档案。 (三)项目申请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项目申报单位需在越秀区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认真填报申报表格中2013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等有关统计信息,该信息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单位提供的统计信息将与其填报的2013年度各类科技统计报表的指标进行关联,如以上信息出入较大,将视作形式审查不合??,不进入评审环节。 (五)项目申报除满足上述要求,还应根据各专项指南特定要求进行申报。 附件1 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有比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和条件,产品有明确的推广应用或产业化前景。 (二)先进、适用性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前景显著。 (三)申报单位拥有必要的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基础和条件,或者有明确的成果转化计划与措施。 (四)申报单位自有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申报补助资金与企业自有资金匹配必须在1:2以上。网址: 微信公众号:gzsdz-v5 (五)2013年末,申报单位大学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 (六)用于研究与实验发展(RD)的经费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需在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中体现)。 二、支持方式和额度 本专项支持方式分两类: (一)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最高为30万元。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期满后对计划实施的技术、经济指标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将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不予补助。 (二)事后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最高为50万元。该类申报企业除需符合申报要求外,还需符合下述条件: 1、申报单位主要产品和技术水平居国内领先或先进以上水平; 2、2013年度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销售额占60%以上; 主要产品(技术)拥有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由1件进入实审阶段;或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4件以上,或软件著作权6件以上的。 (三)区科信局将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择优支持。 (四)教育、卫生类项目只受理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支持额度另行统筹安排。 附件2 市级以上科技项目配套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属于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或市科信局2013年度立项且资助金额不小于20万元的科技项目,2014年5月前已收到科技部门拨款。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立项项目的承担单位。 (三)项目在越秀区有较好产业化基础,符合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有预期经济效益或良好社会效益。 (四)申报单位须在2012年12月前已在越秀区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受理申请配套 (一)项目或相关的研究内容已在我区各类科技计划立项并得到资金扶持。 (二)以参加单位或个人身份参与的项目。 (三)支持方式为贷款贴息类型的项目。 三、配套方式和额度 (一)每个项目的配套额度为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获得国家(或省、市)所资助经费的50%,采取事前资助、分期拨付方式,分2次拨付经费。项目立项后拨付首笔经费,首笔经费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zyongwxiaj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