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案例100题.docx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张明楷案例100题

1、甲乙二人合谋盗窃,到了现场以后,甲乙各自负责查看不同的区域来寻找盗窃目 标。但甲胆子很小,到了现场以后特别担心自己被抓,就跟乙说自己不想干了,之后甲就 离开了盗窃现场,乙独自一人实施了盗窃行为。问:甲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答案:甲成立盗窃罪中止,系共犯关系的脱离。共犯关系的脱离,实际是在讨论其他 共犯人的既遂结果是否可以客观归责于脱离共犯者。是否离开了现场,并不是认定共犯关 系脱离的唯一标准,而应看脱离者是否切断了之前的共犯行为与最终的既遂结果之间的物 理或心理的因果关系。本案中的甲即属这种情形,系中止 2、甲乙约定,甲负责扒窃,乙负责掩护。甲在扒窃时被被害人发现,被害人嘲笑甲的 扒窃技术低劣,甲愤而将被害人打成轻伤。在甲殴打过程中,乙发现被害人的钱包掉在地 上,于是当着被害人的面将钱包拿走。此外,在甲殴打乙的过程中,乙只是站在一旁,一 言不发,也没有动手。问:甲、乙二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答案:首先,甲乙的共同扒窃计划并未得逞,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共犯;其次,甲进一 步伤害被害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最后,乙在现场拿走被害人钱包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乙当着被害人的面拿走钱包,并不能认定为抢劫罪,只能成立盗窃罪,因为被害人不能 反抗的状态并非由乙造成,乙只是利用了该状态而已。 3、甲乙丙三人将一名妇女制服以后,甲乙二人对这名妇女实施了强奸行为,丙负责捆 绑被害妇女,并制止被害妇女实施反抗行为。问:对丙能否适用轮奸的法定刑?丙是主犯 还是从犯? 答案:本案中的丙虽没有实施奸淫行为,但正是由于其暴力行为制服了被害妇女的反抗 ,并进而使甲乙二人能够轮奸被害妇女,故对丙应认定为主犯,而非从犯,并对其适用轮 奸的法定刑,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甲在强行闯入被害人的小卖部后,打算先将被害人杀死,然后再拿走被害人财物。 甲在实施暴力行为之后,以为被害人已死亡,于是将小卖部洗劫一空。之后,甲为毁灭罪 迹,放了一把火将小卖部烧毁。事后证明,被害人不是被甲之前的暴力行为致死,而是被 火烧死。问:甲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答案:对甲应认定为抢劫罪(致人死亡)既遂和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首先,甲的 行为属于事前故意(结果推后实现),应认定为犯罪既遂;其次,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 杀人的,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而且是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最后,甲的放火行为 侵犯了公共安全法益,成立放火罪。 5、A 女下班后与关系比较好的男同事甲在餐馆喝酒聊天,期间,A 女喝醉,但甲未喝 。之后,甲开车送 A 女回家。途中,A 女要求与甲发生性关系,甲未同意,继续开车。但 是,A 女之后反复请求与甲发生性关系,于是甲与之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A 女后悔, 向公安机关告发自己遭甲强奸。问:甲是否构成强奸罪?为什么? 答案:甲不构成强奸罪。强奸罪的行为方式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难以认定甲 实施了与暴力、胁迫相当的手段,也难以认定甲利用了 A 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 抗的状态进而强奸,更难以认定甲的行为在当时违背了 A 女的意志。在 A 女反复要求的情 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也难以认定甲具有强奸故意。 6、甲有三支枪。甲用第一支枪与乙交换了一支不同型号的枪,用第二支枪从丙处换取 了子弹,用第三支冲锋枪从丁处换取了两支手枪。问:甲的三个行为是否都构成非法买卖 枪支、弹药罪?为什么? 答案:甲的三个行为都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的法益是 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刑法规定此罪旨在防止枪支、弹药的泛滥。“买卖” ,不限于以钱换物,还包括以物易物。还可参见 7、乙向甲求购一辆摩托车,甲看到路边正好停放了一辆摩托车,就指着这辆摩托车 说:“这辆车卖给你了”,乙将车开走。事实上,乙也知道甲并不是这辆摩托车的车主。问: 甲、乙的行为该如何认定?为什么? 答案:甲成立盗窃罪,乙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本案中,物主对停放在马路上 的摩托车的占有是比较松弛的,当甲出现在这辆摩托车旁并声称将该车卖给乙的时候,其 已现实地支配了该摩托车,应认定为盗窃罪。乙明知该摩托车系甲盗窃所得仍购买,应认 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8、甲教唆乙说:“丙是个坏人,你将这个毒药递给他喝。”乙却听成了“丙是个病人, 你将这个土药递给他喝”,于是将毒药递给丙,丙喝下毒药后死亡。问:甲的行为该如何认 定?为什么? 3 答案: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而非间接正犯。成立教唆犯,虽然以被教唆者实 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为前提(限制从属性说),但并不以被教唆者产生犯罪故意为 前提。本案中,乙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其实施该行为的意思是由甲的教唆行 为引起的,甲当然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9、A 为普通公民,B 为国有公司出纳(国家工作人

文档评论(0)

shuwkb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