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1赵朝敏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1.5天].ppt

  1. 1、本文档共8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赵朝敏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1.5天]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一、会计准则体系及其对税收的影响 ;(二)会计准则改革对税收差异影响的总体分析及差异的处理方法 1.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总体在缩小 2.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仍然存在 3.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主要体现 (1)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2)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4.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处理方法 (1)纳税调整 (2)所得税会计 ----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核算。 ;二、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收入包括: ①销售商品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收入按照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2)税法收入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 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①销售货物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 ③转让财产收入; 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⑤利息收入; ;⑥租金收入; 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⑧接受捐赠收入; ⑨其他收入。 税法收入总额包括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十六条 ;(3)差异分析 会计与税法界定的收入,其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内容不同; ②范围不同; ③企业所得税法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概念,会计上没有此概念。 ; 2.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差异分析 (1)收入准则规定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主要风险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售 出商品实施控制; ③收入金额可靠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将发生的成本能可靠计量。 (2)税法规定?国税函[2008]875号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3)差异分析 税法规定的四个确认条件基本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致,只是所得税的确认收入条件中没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这一要求,即没有接受会计准则认可的谨慎性原则。 ;例如:甲企业2011年11月10日发出商品给乙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80000元,增值税额为136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64000元。商品已发出。甲销售时已知乙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难以及时支付货款,但为减少积压,同时维持长期建立的商业关系,将商品售给乙企业。该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思考:如何做账?是否纳税调整? ; 3.销售商品收入计量的差异分析 (1)收入准则规定 ①按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不公允的 除外。 ②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 资性质的--按公允价确认。 ;③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 涉及现金折扣的,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 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 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④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销售退回 企业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折让、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税法规定 ①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②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 退回? 国税函[2008]875号 ;(3)差异分析 ①商业折扣、现金折扣,税法已经认可,但不符合规定 的除外。 ②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会计与税法基本相同。 思考:销售折让、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需要纳税调整吗?;例:甲公司在2012年5月1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 5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2

文档评论(0)

jdy26184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分享好文档!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