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更多相关资料,请关注CIH学习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cncih.PDFVIP

更多相关资料,请关注CIH学习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cncih.PDF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更多相关资料,请关注CIH学习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cncih

更多相关资料,请关注 CIH 学习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cncih123 公 告 (第二〇〇号)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 年 7 月 28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物业区域的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章 物业服务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和监督管理活动,营造安全、舒适、 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形式,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 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 建立物业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完善激励政策和措施,促进物业服务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 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 更多相关资料,请关注 CIH 学习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cncih123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四)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五)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对物业保修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七)建立、维护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八)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 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 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 好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工作。 物业服务和管理应当纳入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房产、公安、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居(村) 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代表参加,具体解决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中 需要协调的问题。 第七条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 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 物业区域的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物业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规划优先、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便民利民的原则。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区域划分的意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 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区域。 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