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005天虹店容店貌管理规范C108100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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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005天虹店容店貌管理规范C1081005

天虹店容店貌管理规范 1.目的:规范店容店貌管理,符合公司品位、时尚的定位,提升公司整体形象,营造品位、时尚、简洁、整齐的购物气氛,方便顾客购物。 2.适用范围:公司及下属所有城市公司分店(含加盟店)店容店貌的布置、检查及维护。 3.标准及职责: 3.1《天虹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手册》作为公司及下属所有城市公司分店(含加盟店)规范管理店容店貌的基本准则。 3.2分店设计师及管理人员在管理、布置营业现场时按照此规范执行。 3.3分店设计师及管理人员按《天虹店容店貌管理规范》中所规定项目内容,每日对分店店容店貌进行检查及维护,记录检查结果,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纠正。 3.4公司企划部形象设计管理分部负责定期对公司及下属所有城市公司分店(含加盟店)进行检查;深圳分店每个季度检查一次,城市公司每半年督导一次,及时记录店容店貌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按《分店监督检查评分细则》处理。 3.5公司企划部形象设计管理分部依据《天虹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手册》,对公司及下属所有城市公司分店(含加盟店)涉及VI的内容进行审核和检查、设计、制作。(包括标识系统、灯箱、海报架、挂旗、标价签、特价牌、户外广告、印刷用品、条幅、内部文档公告等的制作基本形式和悬挂位置的基本要求及其他相关内容),未经公司企划部形象设计管理分部审核,分店不得对已审核内容自行进行修改、制作和对外发布。 内容 4.1标识系统 4.1.1标识系统包括各类标识(导视、有机)、灯箱、标价签、特价牌等。 4.1.2标识系统制作必须按照公司《天虹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手册》规定,由公司企划部形象设计管理分部统一设计、制作或监督制作; 4.1.3标识规范: 4.1.3.1卖场内取消悬挂商品分类标识牌,在场内主要通道或主要通道交汇处悬挂公共指向标识(洗手间、扶手梯、收银台、服务台、VIP室等公共设施的指向),指向标识应以简洁、多种指向功能合并为制作原则,以图形作为主要传递信息符号,文字作为辅助传递信息符号。指向标识前后5米范围内,不可以悬挂装饰物品。 4.1.3.2超市内经公司审批可制作区域性的分类标识悬挂于超市主通道。 4.1.3.3服务性项目(相机维修、机器修鞋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如果位置隐蔽, 不容易寻找,企划部形象设计管理分部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其柜台附近悬挂灯箱标识。 4.1.3.4卖场大门口及主要客梯附近设置购物指南标识及本楼层导购标识。标识数量及位置由公司企划部形象设计管理分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为使顾客购物视野开阔,楼层导购标识采用粘贴和立地的形式,不要悬挂于天花。 4.1.3.5卖场内保留消防和安全必要的警示标识,制作内容由防损分部协助公司企划部形象设计管理分部确定。 4.1.3.6卖场内保留必要温馨提示标识、制作内容由公司营运管理和公司企划部形象设计管理分部确定。 4.1.3.7标识牌悬挂应左右保持水平,同一卖场,相同层高楼层所有标识牌悬挂高度应保持一致(距离地面2.2米以上),同一通道标识悬挂纵向排列整齐,位置悬挂合理; 4.1.3.8公共警示标识须张贴端正,位置合理,规范统一; 4.1.3.9标识表面应保持整洁、平整、美观,不得有残旧、褪色、破损、翘边角、脱落、起泡等现象,如有以上现象应及时通知分店设计师修复或公司企划部形象设计管理分部进行更换。 4.1.3.10分店设计师定期对场内标识进行检查、维护和修复,对标识使用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记录。(记录标识的领用、仓储、使用、损耗情况) 4.2 POP广告 4.2.1分店卖场内手绘POP用纸必须依照《天虹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手册》规定,由公司企划部形象设计管理分部统一制作或监督制作,场内手绘POP由分店设计师使用公司指定POP纸,按照《卖场POP书写规范》书写,要求排版精美、书写清晰工整,内容主题突出,文字简洁,颜色对比强烈,场内陈列POP保持平整,无折损、褪色、涂改现象,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改动和书写POP。 4.2.1.1卖场内超市使用《天虹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手册》规定的超市POP用纸,除超市外其他区域使用《天虹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手册》规定的百货POP用纸。 4.2.1.2除超市外,其他楼层应在柜台内以座式有机展架的形式或其他样式座式展架陈列POP(规格不得大于A3规格),不得在柜台内悬挂和张贴POP,同一类别商品柜台需使用相同规格的座式展示架,大号POP只可在与促销车配套的立架上悬挂使用。不可悬挂和张贴于其他位置。 4.2.1.3促销活动使用的促销车,分店需统一规划摆放指定的促销区域,不可摆放于柜台内,每辆促销车只可在与之配套的立架上悬挂一张大号POP。 4.2.1.4超市内主通道不可悬挂POP,辅助通道悬挂大号POP需悬挂平衡,高度一致(悬挂在通道上方的POP距离地面2.10米以上),纵向排列对齐,POP之间的间隔为保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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