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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原理教师与学生教学原理教师与学生
教育学原理——教师与学生
时间:2011-04-30 18:21:52 来源:HYPERLINK /勤思教育网 点击数: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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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与学生
一、教师
(一)、教师的概念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建设者、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从广义看,教师与教育者是同一语;从狭义看,教师专指学校的专职教师。
(二)、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
1、古代原始部落的长者是最早的教师
2、专职教师实在学校产生后出现的
3、近代学制产生,教师成为一个专门职业
(三)、教师的地位
教师的地位是通过教师职业在整个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占有的地位资源来体现的,主要包括:教师的社会作用、教师的政治地位、教师的经济待遇、教师的职业权利和教师的从业标准。
(四)、教师劳动的特点
1、劳动对象的社会性
(1)、学生来源于社会
(2)、教育目的是为社会培养人才
2、工作的复杂性
3、劳动的创造性
(1)、社会发展需要创造
(2)、培养创造性人才,是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
(3)、教师的劳动过程具有创造性
(4)、教育对象千差万别,只有因人、因事、因事、因地制宜的创造
(5)、教师工作的艺术性
4、言行的示范性
5、劳动的长期性
(1)、学生成长需要较长的时间
(2)、教师自身知识储备、掌握教育规律需要较长时间
(3)、社会对教师劳动成果的评价需要较长时间
(五)、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与途径
1、何谓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作为专业人员,从专业思想到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心理品质等方面从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发展过程,即由一个专业新手发展成为专家型教师或教育家型教师的过程。
2、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
(1)、专业理想的建立。教育理想是教师在对教育工作感受和理解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关于教育本质、目的、价值和生活等的理想和信念。
(2)、专业知识的拓展。教师专业知识拓展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量的拓展,即教师要不断地更新知识、补充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范围;其次是质的拓展,即从知识的理解、掌握到知识的批判、创新;再次是知识结构的优化,已广泛的文化知识为背景,以精深的学科知识为主干,以相关学科知识为必要补充,以丰富的教育心理科学知识为基本知识边界的复合型知识结构。
(3)、专业能力的发展。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使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形成的顺利完成某项任务的能量和本领。包括设计教学能力、表达能力、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交往能力、教学机智、反思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
(4)、专业自我的形成。专业自我就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创造并体现符合自己志趣、能力与个性的独特的教育教学生活方式以及个体自身在职业生活中形成的知识、观念、价值体系与教学风格的综合。具体包括自我形象的正确认识、积极的自我体验、正确的职业动机、对职业状况的满意、对理想的职业生涯的清晰认识、对未来工作情境有较高的期望、具有个体的教育哲学和教学模式。
3、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1)、师范教育
(2)、新教师的入职辅导
(3)、在职培训
(4)、自我教育
(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二是作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这部分权利与教师的职业特点相联系,是教师职业特定的权利。这两部分权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师作为公民享有的权利,有一部分体现在教师的职业中,然而,也有一部分是教师职业所独具的,与其它公民的权利不同。结合教师的职业特点,教师的权利包括以下6项:
(1)、教育教学权
《教师法》第7条第1款规定: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
(2)、科研学术活动权
《教师法》第7条第2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
(3)、管理学生权
《教师法》第7条第3款规定教师有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基本权利。教师有权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方面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德学习、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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