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号文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号文附件)
PAGE
— —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
分级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物资采购管理,通过分级采购,发挥规模优势,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安全生产,明确职能责任,建立适应集团公司成为世界500强的先进物流体系,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备品配件管理办法》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上采购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对生产物资的分级采购管理。
第三条 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发挥集团化优势,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原则;
(二)分级管理,三级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原则;
(三)集中招标采购和网上采购原则;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监督原则。
第二章 职能??分工
第四条 集团公司职能
(一)贯彻国家关于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定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
(二)确定集团公司生产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定期组织关于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的统计分析和改进修订工作;
(三)根据基层企业按期上报的生产物资采购计划,确定集团层面生产物资采购方案,组织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四)构建与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相适应的资金结算体系;
(五)负责对生产物资分级采购工作的监督指导,进行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 分、子公司职能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对本公司生产物资采购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管理;
(二)督促指导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对集团层面集中招标采购计划的报送工作;
(三)监督指导所管理和所属企业自行采购物资的网上采购工作;
(四)负责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生产物资分级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价。
第六条 基层企业职能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
(二)按时上报集团公司层面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计划须准确可靠并有很强的实效性;
(三)组织实施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以外物资的网上自行采购工作;
(四)参与集团公司与分、子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集团公司以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为物流平台,以中国大唐采购网(以下简称采购网)为网上交易平台,实现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职能。
第八条 集团公司以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金融平台,实现对生产物资采购结算的资金划转功能。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九条 集团公司生产物资采购分为集中招标采购和网上采购两种模式。
第十条 集中招标采购。集团层面生产物资采购采取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内容包括:
(一)100万元及以上技改项目所属主要设备和大宗材料,由物资公司组织集中招标采购。
(二)通用性较强的备品配件、检修、运行材料以及油料、湿法脱硫石灰等(见附表),以集团公司备品配件协作网为基础,通过物资公司进行集中采购。
(三)集团公司层面集中招标采购的生产物资,由物资公司分别与供应商、基层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进行配送供应,物资公司按采购合同金额的6%向基层企业收取管理费。
第十一条 网上采购。除集团公司层面集中招标采购以外的生产物资,基层企业在中国大唐采购网上自行实施网上采购,包括:
(一)单笔合同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生产物资,基层企业在采购网上自行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通过物资公司结算,物资公司按采购价格的1%向基层企业收取网上交易服务费;
(二)单笔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生产物资,基层企业在采购网上自行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并自行同供应商结算。
第十二条 集中招标采购计划的报送。为保证集团层面集中招标采购方案的制定,各基层企业100万元及以上技改项目,在项目招标计划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通用性较强的备品配件、检修、运行材料以及油料、湿法脱硫石灰等,上、下半年的采购计划分别于前一年度的十二月份和当年度的六月份报集团公司。
第十三条 物资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确定的集中招标采购方案,及时组织生产物资的集中招标采购;按照购销合同条款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进行配送供应。
第四章 资金结算
第十四条 对于集团公司层面集中招标采购的生产物资及基层企业单笔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网上采购物资,通过物资公司进行结算。
(一)基层企业应保证采购资金的有序正常支付;
(二)基层企业通过集团财务公司结算平台或自主渠道办理对物资公司资金付款业务;
(三)物资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结算平台办理对供应商付款业务。
第十五条 对于基层企业单笔合同金额低于5万元的网上自行采购物资,由基层企业同供应商直接办理资金结算。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负责对生产物资分级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