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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生学习手册
西南财经大学本科交流学习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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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
本科交流学习
学
生
手
册
西南财经大学教务处制
目 录
HYPERLINK \l 一 一、西南财经大学派出交流学习学生培养工作流程2
HYPERLINK \l 二 二、西南财经大学本科交流学习学生承诺书5
HYPERLINK \l 三 三、西南财经大学本科交流学习学生管理办法6
HYPERLINK \l 四 四、西南财经大学本科交流学习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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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南财经大学派出交流学习学生培养工作流程
(一)选拔
我校每学期根据与对方学校的协议开始赴国外(境外)交流学习学生及交流学习学生的选拔工作。具体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选拔程序:
1.选拔工作由外事处、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相关通知在学校、外事处、国际教育学院主页上公开发布;
2.学生自愿报名申请;
3.各相关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后报送外事处或国际教育学院;
4.教务处协同外事处、国际教育学院对相关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由外事处及国际教育学院协助以学校名义向交换学校推荐;
5.派出学生名单经交换学校同意,由外事处及国际教育学院通知相关学院及学生,同时知会教务处,学生凭通知到教务处办理相关离校学习手续;
⒍由学校派出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为实践学分,原则上不超过8个学分。实践学分的认定由各学院提出初步认定方案,报教务处审批;
⒎学院负责派出的交流学习项目,须提前由学院提出具体的学分认定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原则上短期交流学习(1个月以内)不作学分认定。
(二)交流学习前
被学校确定为推荐对象的学生应按照交换学校及我校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处及相关学院的要求做好交流学习前的准备工作。
1.外事处、国际教育学院???相关学院提供交流学习学校相应学期的课程清单,由学院与学生事先沟通,对照我校的专业培养方案,由学院指定学生应选学的课程及完成交换学习后需回校补修的课程,指导学生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
2.外事处、国际教育学院指导协助学生办理相关出入境事宜,负责向学生介绍并帮助学生了解交换学校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使学生做好必要的准备。
3.学生在交换学习前应认真阅读本手册所附的《西南财经大学本科交流学习学生管理办法》,充分理解其中对交流期间学习课程的学分及成绩的认定与转换的相关规定。
4.申请学生应按照要求提交相关个人材料。
5.签署本手册所附的《西南财经大学本科交流学习学生学习承诺书》。
6.按照学校要求办理停学离校手续,回校后办理返校手续。
(三)交流学习期间
1.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遵守对方学校的校纪校规,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
2.应与本人所在学院及班主任、导师、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处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
3.收集所修课程的大纲或简介,交对方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后留存,作为申请课程认定的依据。
4.在交流期满后应按时回校,不得擅自中止、延长交流期限或转往其他地区或国家,交流期满两个月内不能按时回校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5.若交流学习学生在交流期间因故必须中途终止交换培养计划,必须向双方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归校。
(四)交流学习后
⒈学生在交流学习期满后应按时回校报到学习。
2.收到交流学习期间的成绩后,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本科交流学习学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的申请手续。
“西南财经大学本科交流学习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填写须知:
(1)学生修学的对方学校课程系专业类课程,可申请转换为我校的相应专业课程属性和学分;学生修学的其它和专业没有关系的课程只能转换为我校的通识教育课、自由选修课或文化素质课。
(2)转换的课程名称学生可不填写,但需填写申请转换的课程属性。转换后的课程名称为“交流学习课程”,课程属性分别为“通识教育课、大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文化素质课、自由选修课”等。
(3)转换后各属性课程的成绩为申请转换课程的算术平均成绩。百分制成绩可直接转换,非百分制成绩,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本科交流学习学生管理办法》第七条相关规定,转换成百分制成绩后纳入计算。经认定后的交流学习课程成绩纳入我校成绩系统并计算相应学分绩点。
(4)学生在外学习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后直接附在我校成绩单后,作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整的课程学习成绩。
⒊如果对方学校课程设置与我校有较大差异,对于学院认定必须补修的课程,交换学习学生返校后,可采取以下处理方法:①回校补修;②若时间合适,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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