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高天服饰有限公司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情分析.doc
PAGE
PAGE 5
高天服饰有限公司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情分析
摘 要:世界线是德国物理学家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于其1905年论文《论动体的电动力学》中提及的概念。 运用在文字游戏中,一般指剧情中大大小小不同的选择将会带来不同的结局。而司法过程其实也会有这种奇妙的现象,基于一个行为或者一个证据就会带来案件结果的逆转。本文通过的真实判决(2013)浙甬商终字第228号案件的整理,站在原告的立场尝试着分析了案件,笔者认为如果本案的时间、起诉请求、提交证据不同,本案将会有很多种可能。
关键词:保险;纠纷;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12年1月19日,高天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简称信保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信保公司于2012年1月20日签发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单》(保险单号:SCH018838),同日,高天公司向信保公司缴纳了保险费人民币75610元和资信调查费人民币1600元。2012年1月22日、2月28日、5月21日高天公司出口了三批棉制女士短裤到美国East8thGroup公司,总价值145731.20美元。2012年1月29日,高天公司向信保公司申请East8thGroup公司的信用限额,信保公司批复金额为零。高天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以双方之间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应按照保单约定进行赔付为由,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信保公司赔付货款损失145731.2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918107元。
1.一审情况。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高天公司、信保公司之间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关系依法成立。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信保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不仅是高天公司缴纳了保费、信保公司签发保单,同时还应遵循保险条款中的其他约定。由于高天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向美国East8thGroup公司出口前已获得该公司的信用限额,故信保公司对高天公司的相应出口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于2013年1月15日作出判决,驳回高天公司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原告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二审情况。二审过程中高天公司提出以下几个新观点:1、高天公司对保单有不同理解,认为出口信用保险责任限额包括最高赔偿限额和信用限额。信保公司作为格式合同提供者,按照格式合同不利解释原则,应认定本案所涉保险责任适用最高赔偿限额。2、按信保公司在原审提供的证据及陈述,如果高天公司投保的系信用限额责任,高天公司理应现双方已签订书面保险合同,信保公司却不能提供信用限额申请的证据。3、高天公司在2011年10月与信保公司工作人员周静接洽时,周静明确告诉高天公司,高天公司需事先提供投保买家的名称及其订单的信息,根据信保公司对买家的资信调查情况,才能确定是否接受高天公司的投保。因此2011年10月,高天公司按信保公司要求提交了买方信息及订单,信保公司回复该买方资信良好,可以签订保险合同。至2012年1月19日,信保公司才通知高天公司签订了书面合同,高天公司在2012年1月21日缴纳了保费和资信调查费。保险合同签订并生效后,高天公司才按照投保买方的订单出货。高天公司信赖信保公司,并且所有的流程都是按信保公司的要求去做,高天公司完全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
而信保公司提出高天公司此前也曾经投过保,对该保险流程、条款均非常了解。高天公司提出的格式合同解释原则不适用于本案。
3.二审判决结果。二审法院认为,首先,根据合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应当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向特定买方出口或在特定开证的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可能承担的最高限额。高天公司主张本案中信保公司仅按最高保险赔偿限额50万美元承担赔偿责任,与合同约定不符。其次,投保单仅为高天公司向信保公司提交的书面要约,是高天公司要求投保的单方意思表示,保险单才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保险合同的书面凭证。而作为保险单组成部分的保险单明细表载明的保单最高赔偿限额为50万美元。故高天公司主张缺乏依据。其对于保险合同签订过程的陈述,因无相关证据证明,难以采信。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0条规定即保险格式合同提供者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是有前提的,只有在应用文义解释、意图解释等其他解释原则不能正确解释的情况下,才适用该原则。本案所涉保险合同的语言语义清晰、约定清楚,保险责任承担的条件确定。故高天公司主张本案应适用不利解释原则于法无据。第四、对于本案所涉买家信用限额批复是否为零及相关事实的举证责任问题。保险单明细表记载: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交纳的最低保费并不意味着保险人必然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还应遵守保单条款中约定的其他应尽义务。保险条款第四章第四条第二项第一款约定被保险人应就本保单约定保险范围内的出口涉及的每一买方或第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