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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技术人员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定义: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同于岗位培训,也不同于学历教育,它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增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厦门市人事局、厦门市职改办关于印发 厦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厦人〔2007〕73号) ---厦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教育对象 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本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驻厦省、部属单位中在我市申报、评聘和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的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72学时),以学分纪录继续教育情况单位,须以学时的形式进行年度登记和验证。 ;继续教育学时总数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现任职称不满五年的,按现任职称实际年限累计计算学时数,专业技术人员现任职称超过五年的,按最近五年累计计算学时数。 ;具体的学时计算办法 1、考试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2、结合专业或岗位参加有关的专业知识学习培训: 3、学历学位教育: 4、发表论文、著作 : 5、专利: 6、科技进步奖: 7、其他。;两种常见的继续教育的认定 内部举办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举办的内部业务(岗位)培训,每年年初须报市人事局备案,经备案后按照实际培训时间计学时。 自学:专业技术人员拟定自学计划,经单位认可后完成自学计划者,写出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自学笔记或读书报告的,其自学笔记或读书报告每2000字计2学时 。;继续教育的登记 按照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对继续教育实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 。;证书的发放 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其行政主管单位的继续教育职能部门统一办理并发放。 ;调入人员的证书办理 属外省调入的,须重新办理《证书》;属省内流动、且原已办理《证书》的,可沿用原《证书》,但调入后须按我市相关规定办理登记、签证和验证等事宜。 ;继续教育验证 年度验证:是否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任务 任期内验证:是否完成任期内的继续教育任务;任期内验证的权限及验证时间 晋升、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期内验证由各区人劳局、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验证时间由各区人劳局、市直各主管部门确定。 晋升、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任期内验证由市人事局负责,,主要核验各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及任期内公共科目完成情况,并核查继续教育有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验证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10月。 任期内验证半年内有效。 ;验证的办理 验证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代理其人事关系的机构统一办理。 验证时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原始资料以供查验。 ;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基地) 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补充、拓展、更新专业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的重要场所。 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业务上接受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指导。 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经市人事局批准后,可认定为厦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条件和管理 有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有与进行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有与其培训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 市人事局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不定期对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实施情况、登记和验证情况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区人劳局、市直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全市继续教育规划和相关要求,负责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  ;对相关单位的处理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继续教育活动中应当履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闽人大常〔1995〕018号)中规定的相关职责。 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由市人事局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闽人大常〔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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