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1章金融法总论1
金融法;金融法授课计划;金融法授课计划;金融法授课计划;热点案例:又是开学 “存钱忙”之问题篇;第一章 金融法总论
【学习目的和要求 】
●重点掌握:金融的概念;金融法的概念;金融法的基本原则;金融法律关系的特征。
●一般了解:金融的沿革;金融法的沿革;金融法的基本体系;金融法的部门关系。
●深入思考:金融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金融法相对独立的理由。 ;“灋”的涵义:; 第一节 金融法的概念
一、金融的概念与沿革
(一)金融的概念
金融是货币与货币流通、货币融通,以及调控、监管活动的统称,也有人将其定义为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
;第一节 金融法的概念
一、金融的概念与沿革
(二)金融的沿革
金融活动是随着经济活动的产生而产生的,并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从社会经济的发展历程来看,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个体经济和整体经济两个基本阶段。
个体经济又分为家庭经济和企业经济两个主要阶段。;; (二)金融法的沿革发展(按照三个阶段进行阐述)
家庭经济阶段,农业经济,它以自给自足为基本特征,金融活动非常有限。世界上首先出现的金融法是货币法。我国早在秦朝就颁布了独立的货币法——《金布律》。
企业经济阶段,商品经济,金融活动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货币法、票据法) 1884年,英国会通过了首相皮尔提出的《英格兰银行条例》(又称《皮尔条例》)。这是世界上第一部银行法,也是第一部专门性的金融法律规范。
整体经济的形成,法律思想逐渐由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化,金融法由主要调整私主体之间的金融关系,逐渐向调整整个社会的金融关系转化。各国在一战和二战之间相继成立了中央银行、制订《中央银行法》并成立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第一章 金融法总论
第二节金融法的特征
一、金融法的原则
金融法的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金融法律体系的基本指导思想或基本准则,是对金融法所要实现的法律目标的具体化,其效力贯穿整个金融法律体系的始终。它对具体法律规范的制定、司法裁判和司法解释,都具有重要的??导意义。
(一)整体金融利益原则
(整体金融效率、整体金融秩序和整体金融安全)
(二)金融业务特征原则(技术特征原则和操作特征原则)
(三)保护主体利益原则
保护金融活动双方的利益足金融法的又一重要原则,也是最根本的原则,它既是金融法的起点也是金融法的终点。具体来讲,就是要坚持形式上的平等保护原则和实质上的倾斜保护原则。;第一章 金融法总论
第二节金融法的特征
二、金融法律关系
金融法律关系是由金融法所规定的不同金融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具体由金融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和客体构成。
(一)金融法律关系主体
指参加金融活动,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金融法律关系当事人。
(二)金融法律关系内容
指各金融法律关系主体在从事金融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职责)。
(三)金融法律关系客体
是指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法定货币、金融证券和各种金融行为);【案例1】
1997年12月末及1998年4月30日,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个营业部挪用客户保证金4458万元,其中:(1) 1997年12月31日,中山营业部挪用保证金1753万元; (2) 1997年12月31日,星海营业部挪用客户保证金208万元; (3) 1998年4月30日,柳州营业部挪用客户保证金1255万元; (4) 1998年4月30日,天津营业部挪用客户保证金509万元; (5) 1997年12月31日,深圳营业部挪用客户保证金496万元; (6) 1997年12月31日,徐州营业部挪用客户保证金152万元; (7) 1997年12月31日,丹东营业部挪用客户保证金85万元。
证监会认为,大连证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第71条第(6)项所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23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清理违规资金。
请问:大连证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金融法的什么原则?;【案例解析】
违反了保护主体(投资人)利益的原则和整体利益原则。
资金的融通是一种互补资金余缺的经济活动。金融机构作为中介人,起着牵线搭桥的作用,它一方面集中社会的闲散资金,另一方面把这些资金组织起来集中贷放,发挥效益。
对资金的供应者即投资人利益的保护直接关系到资金融通活动的成败。所以金融立法和执法中必须贯彻保护投资人利益这一基本原则。;【案例2】
某商业银行于1997年5月17日在云南省某县设立了一分支机构,任命吴某为行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