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知识点国际税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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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知识点国际税收

 HYPERLINK 正保远程教育(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 代码:D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PAGE \* MERGEFORMAT 4] 职业培训教育网 01024小时) 第五节 国际税收 一、国际税收概述 (一)国际税收的概念(熟悉) 国际税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因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征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注意: 1.国际税收不是一种独立的税种,而是由于各相关的跨国经济活动而形成的一种税收分配关系,国际税收分配关系的载体仍然是一般的国家税收。 2.国际税收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一因素。 【例题·多选题】关于国际税收的概念可以理解为( )。 A.国际税收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因素 B.国际税收是一个超越各国税制的独立税收体系 C.国际税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 D.国际税收是跨国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税收分配关系 E.国际税收必须依附于一般的国家税收[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国际税收实际上是由国家税收派生出来的,没有国家税收关系就无从产生国际税收关系。因此B选项不正确。 (二)国际税收的研究内容 主要研究所得税和资本收益税方面的问题。 国际税收需要研究的重要内容主要有:税收管辖权问题,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与免除,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二、税收管辖权 (一)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及确定原则(掌握) 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各种权力。 税收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1.属地主义原则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管辖权的范围,这是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最基本原则2.属人主义原则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原则(二)税收管辖权的种类 1.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也称为地域管辖权——按属地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 2.居民管辖权——按属人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 (三)税收管辖权的选择 多数国家,同时实行属人和属地两类税收管辖权。 三、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与免除 (一)国际重复征税及其产生的原因 国际重复征税是国际税收的基本理论问题和核心内容。国际重复征税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直接导致的。 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首先,跨国纳税人、跨国所得、各国对所得税的开征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重要前提。 其次,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各国税收管辖权的交叉。 此外,各国都实行单一的税收管辖权时,由于各国对居民或收入来源地的认定标准不同,也会出现管辖权的交叉问题,从而产生国际重复征税。 (二)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 主要有四种方法:低税法、扣除法、免税法、抵免法。 方法解释作用1.低税法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国外来源的所得,单独制定较低的税率征税,以减轻重复征税。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重复征税的数额,不能从根本上免除国际重复征税。只有当单独制定的较低税率趋于零时,国际重复征税才趋于彻底免除。2.扣除法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取得的国内外所得汇总纳税时,允许居民将其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作为费用在应纳税所得中予以扣除,就扣除后的部分征税。不能从根本上免除国际重复征税。3.免税法(豁免法)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非居住国的所得额,单方面放弃征税权。这种方法是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独占地位。可从根本上免除国际重复征税,但可能造成本国应税收入的丧失。4.抵免法(重点)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的国外所得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允许从其应汇总缴纳的本国所得税款中抵扣。该方法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于居民管辖权,是目前解决国际重复征税最有效的方法。?抵免法介绍 抵免方法解释适用范围(1)直接抵免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在非居住国直接缴纳的所得税款,允许冲抵其应缴本国政府的所得税款。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如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汇总利润的税收抵免。(2)间接抵免居住国政府对其母公司来自国外子公司股息的相应利润所缴纳的外国政府所得税,允许母公司在应缴本国政府所得税内进行抵免。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抵免限额:不超过国外应税所得额按照本国税法的规定计算的应缴税额为限度。 抵免限额的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计算公式(1)分国抵免限额分国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某一外国应税所得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2)综合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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