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穹顶之下”.docVIP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穹顶之下”.doc

PAGE  PAGE 8 “穹顶之下”   摘 要:经济发展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如何妥善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是需要关注的问题,如何通过法治化来加强环境保护是需要研究的问题。环境污染特别是大气污染有很明显的区域性特点,区域联合治理是解决污染的关键所在,区域联合治理的法治化手段在整个过程中更是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此之前,我国部分地区已经有过区域联合治理法治化路径的前例,例如:京津冀地区跨区域联合治理雾霾的法治化途径,苏浙沪地区跨区域联合治理海洋污染的法治化研究。笔者通过对相关案例及法律制度的研读以及实地考察,总结出了区域联合治理雾霾所面临的几个关键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关键词:雾霾;跨区域联合治理;公益诉讼;司法管辖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11-134 -03   中国的GDP从1978年开始,每年都在递增。自2006年之后,中国GDP的增长呈直线上升的态势。目前中国GDP总值,在世界上已经赶超日本,紧随美国的脚步。中国经济发展的背后也存在着严重的环境污染,从环保部的官网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经济发达的省域AQI指数与经济发展状况呈现明显的反比趋势,而且之间的差距也被拉得越来越大。纵观各国的历史,在经济转型改革的过程中,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是一直存在的。在前车之鉴的指引下,希望中国能够吸取教训,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   京津冀地区在地域上互相接壤,都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区。但同时也是我国三大污染区中最为严重的,该地区城市密集比较大,人口较多。三个地区地方法律制度比较完善,人们的法制意识也都比较强。单独的解决地区的污染没有区域联合治理的效果好。因此,京津冀地区跨区域联合治理是现实所需。   京津冀地区毗邻海洋,常年受海陆季风的影响,上风向地区的污染空气在季风的作用下经常被带到下风向地区,区域之间的污染经常影响到周围地区。因此,京津冀地区跨区域联合治理雾霾是有科学依据的。   京津冀地区跨区域联合治理雾霾的法治化路径是必须的,然而法治化的方法在实行的过程中却又面临着一些现实性的问题,环境污染管理的地域僵化,环境污染的司法管辖问题等等都是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一、跨区域联合治理雾霾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与京津冀地区环境跨区域治理与协作,不仅是区域政府之间行政职能行为,也是环境法治所要求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依法进行。目前,以京津冀地区为代表的环境跨区域治理与协作法律制度不完善比较突出,没有系统的完善的环境区域治理法律制度,这对区域联合治理雾霾的实践造成了比较大的阻碍。其次,区域联合治理雾霾需要建立相应的立法机制,这个立法机制是管理区域联合治理雾霾的共同机制,不是偏向于,或者照顾于某一个地区的立法机制,区域联合治理雾霾共同立法机制需要顾全大局,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协调。再者,有一些立法人员观念比较落后,还是注重于保护一些经济方面的利益,或着就是比较偏向于自己所在地区的利益,不注重区域的共同利益。   二、跨区域联合治理雾霾缺乏共同的执法机关   根据对京津冀地区过去和目前雾霾治理的执法情况考察,基本上以各省、市各自组织开展的执法治理,和以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执法治理等形式进行,这种各自为政的执法方式存在很多的弊端。   (一)局限性比较突出   京津冀地区各自开展的雾霾执法治理与跨区域联合治理雾霾要求不相匹配。首先,其执法主体组织单一,无法实现集中支配与统一调度等要求;其次,其雾霾治理执法服务的区域局限性明显,无法实现对京津冀地区环境整体执法目标;再次,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相关矛盾纠纷时,无法有效实施跨区域治理与协调等执法效果,无法与京津冀地区跨区域联合治理雾霾实行有效对接。   (二)部门之间的协作作用缺乏   根据对一些职能部门以往雾霾污染治理执法调查,他们大多以各自组织执法治理。而分散型的执法治理缺陷比较突出,执法利益本位主义比较普遍,有关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缺失;各部门执法中缺乏通力协作,执法治理中如遇职能交叉性问题,容易发生执法矛盾;由于各自分散的多头执法,不但弱化了执法治理的作用,而且造成了执法资源和成本的浪费以及难以形成合理执法等。   (三)难以呈现联合治理的实效   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造成了联合治理名不副实,资源和成本投入却难以收获实际的效益。长此以往,跨区域联合治理雾霾只会变成一纸文书。   三、跨区域联合治理雾霾的司法管辖问题   环境污染,尤其是涉及水和大气的污染,污染行为地和损害结果地往往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具有跨行政区域的特征。因此,更容易衍生各行政区域为了保护狭隘的地方利益,对位于本行政地区但是污染其他行政区域的污染企业,采取放任,甚至保护

文档评论(0)

yingzhiguo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243141323000000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