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银行县支行反洗钱履职存在问题与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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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银行县支行反洗钱履职存在问题与对策.doc

PAGE  PAGE 5 河南省人民银行县支行反洗钱履职存在问题与对策    【摘要】2016年6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出台了《中共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县支行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县支行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为新形势下加强县支行反洗钱履职提供了新的机遇。本文对当前反洗钱履职现状进行分析,并就如何以《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县支行反洗钱履职提出具体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人民银行 反洗钱   县级人民银行是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组成和实施机构,承担着县域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管职责。《反洗钱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任务都有了很大变化,对反洗钱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县支行作为人民银行最基层单位,受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反洗钱重要性认识以及人民银行县支行反洗钱监管力量薄弱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县域反洗钱工作亟待加强。《意见》强化了对外履职导向,着力提升对外履职合力,对县支行反洗钱监管职责和岗位设置予以明确,顺应了当前反洗钱形势要求。本文就近期县支行反洗钱履职调研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县支行反洗钱履职提出思考和建议。   一、人民银行县支行反洗钱履职现状   (一)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置情况   1.岗位设置情况。县支行没有专门的反洗钱机构和人员,反洗钱岗位设置在综合业务部,岗位名称为“现金管理、反洗钱岗”。截至2016年3月底,河南省人民银行县支行共有兼职反洗钱岗位人员127名,专职岗位人员4名,共计131名。据调查,县支行反洗钱岗均配备兼岗人员1人。部分县支行反洗钱综合业务部主任或副主任兼职反洗钱岗位,反洗钱岗位人员达到2人。只有4个县支行配备了反洗钱专职人员。   2.人员配备情况。全省131名县支行反洗钱岗位人员中,40岁以下21人,占16%;40~50岁87人,占66%;50岁以上23人,占18%。从人员年龄结构看,年龄偏大、年龄结构不均衡。从近几年大学生招录情况看,人员流入量远远不能弥补人员减少量。据了解,2013~2015年,河南省共招录大学生到县支行130人左右,平均每个县支行三年才能进1个大学生,分配到反洗钱岗位工作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县支行人员新老更替明显失衡,如果不能快速补充新生力量,将会出现人员断档现象。   3.学历学识水平。从学历结构看,本科学历85人,大专学历28人,大专以下18人。虽然本科学历人员占比较大,但结合年龄层次可以看出,本科学历大多是通过成人教育途径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较少。以新乡辖区县支行为例,县支行9名反洗钱岗位人员虽然都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5名本科学历,4名大专学历),但都是通过成人教育途径取得(6名省委党校,3名中央电大),没有一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反洗钱监管职责及资源配比   1.县支行反洗钱职责。县支行履行反洗钱监管职责主要是组织协调和管理辖区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完善反洗钱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收集和上报反洗钱信息,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和调研等。县支行除了没有现场检查处罚权和反洗钱调查权外,监管手段和监管原则与地市中支以上分支机构相同。   2.县支行监管资源配比。随着县域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县域金融机构呈快速增加趋势。截至2016年3月底,全省县级支行监管对象为1858家,其中地方法人机构157家,平均每个县支行要监管17家金融机构,监管对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在县支行反洗钱岗位只有1人且为兼职岗位的情况下,难以对金融机构实施有效反洗钱监管。   二、县支行反洗钱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当前县支行机构和岗位设置,以及监管资源配置情况来看,县支行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的情况,县支行反洗钱履职资源远远不能满足县域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岗位人员大多为兼职,主动履职意识不强   体现到反洗钱监管上,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缺乏主动作为。主要表现在:一是县支行领导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调查显示,大多数县支行没有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没有发挥反洗钱作为基层央行唯一涵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各金融机构监管职责的重要抓手作用。二是县支行反洗钱岗位人员履职内在动力不足。反洗钱岗位设立在综合业务部,综合业务部对口上级行科室有会计科、国库科、支付结算科、发行科、科技科、反洗钱科等6个科室,反洗钱岗位人员往往身兼数职。过多的岗位任务,使得反洗钱岗位人员疲于应付,难以主动、深入地开展反洗钱工作。遇到工作安排冲突且时间要求紧急时,难以保障工作质量,甚至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实践中,县支行基础工作不牢,差错率较高,更谈不上业务创新。   (二)人员素质与履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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