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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国际贸易条约、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第一节 贸易条约与协定;教学目的要求:要求掌握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念、适用原则和种类,熟悉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内容结构。
教学重、难点: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使用原则和种类。;一、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述 ;二、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P236;具体包括的内容:
1、关税和通关的待遇问题;
2、双方公民和企业组织在对方国所享有的经济权利问题;
3、船舶航行和港口使用问题;
4、铁路运输问题和过境问题;
5、有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6、进口商品的国内捐税问题;
7、进口和出口数量的限制问题;
8、对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 ;(二)贸易协定(Trade Agreement)是两国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调整它们相互的经济贸易关系的一种书面协议。
1、特点:对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关系规定的比较具体,其涉及的面较窄,内容较具体,有效期较短,签订的程序也比较简单,一般只须经签字国的行政首脑或其代表签署即可生效。;2、主要内容:
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规定
进出口商品货单和进出口贸易额的规定
作价原则和使用货币的规定
支付和清算办法的规定
优惠关税的规定
其它事项的规定。;(三)贸易议定书是缔约国关于贸易发展过程中的某一具体事项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
这种贸易议定书往往是作为贸易协定的补充,作进一步的解释或修改。
贸易议定书的签订程序和内容比贸易协定简单,一般经签字国有关行政部门的代表签署后即可生效。;(四)支付协定(Payment Agreement)简称“清算协定”,是两国间关于贸易和其他方面债权债务结算方法的书面协议。
支付协定是在外汇管制条件下产生的双边协定。
1929年~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发生后,签订支付协定的国家日益增多。其中绝大部分是双边支付协定。但自1958年以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实行货币自由兑换,放松外汇管制,双边支付清算逐渐被多边支付清算所代替,如欧洲支付同盟等。至于一些仍然实行外汇管制的发展中国家,有时还需要用支付协定来清算对外债权和债务。 ;(五)国际商品协定:是指某类商品的主要出口国和进口国之间为了???定该项商品价格和保证供销等目的所缔结的政府间的多边协定 。
1、经济条款的内容
(1)缓冲存货的规定。
(2)出口限额的规定。
(3)多边合同规定。
(4)出口限额与缓冲存货相结合的规定。
2、行政条款:主要涉及权利机构和表决票的分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商品协定的数目有所增加,共签订了糖(1953年签订)、锡(1956年签订)、咖啡(1962年签订)、橄榄油(1958年签订)、小麦(1949年签订)、可可(1973年签订)、天然橡胶(1979年签订)七种国际商品协定。由于初级产品的价格受世界市场行情变化的影响较大,与工业制成品价格相比极其不稳定。因此,一些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这种协定使初级产品价格保持相对稳定,以避免因价格波动幅度过大带来的损失。;(六)双边投资决定
指两国为规范投资行为、保护投资安全、给予对方资本以相应待遇而达成的协定。
(七)双边税收协定
指两国间为了防止偷税漏税和逃税行为,避免双重征税,进行税收抵免和饶让等而达成的双边协议。
(八)商品综合方案 ;(二)内容结构
1、序言:通常载明缔约双方发展经济贸易关系的愿望及缔结条约或协定所遵守的原则。
2、正文是贸易条约与协定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有关缔约各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
3、结尾包括条约与协定的生效、有效期、延长或废止的程序、份数、文字等内容,还有签订条约与协定的地区及双方代表的签名。 ;(三)适用的法律原则
1、最惠国待遇 (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MFN)
1)基本含义:
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如果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必须同时适用于对方缔约国。
最惠国待遇条款要求一切外国商品和外国企业处于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没有差别待遇和歧视。; 2)最惠国待遇的类型
a.无条件最惠国待遇
是指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优惠待遇应当立即无条件地、无补偿地自动适用于缔约的对方。普遍采用
b.有条件最惠国待遇
是指如果缔约一方给予第三国的优惠待遇是有条件的,则缔约的对方必须提供同样的补偿,才能享受这种优惠待遇。;3) 特性;4)最惠国待遇的实施要点(范围)、
①有关商品出口和过境的关税及其他各种捐税。
②有关商品进口、过境、存仓和转船方面的海关规则、手续和费用。
③进出口许可证发放的行政手续。
④船舶驶入、驶出和停泊时的各种税收、费用和手续。
⑤关于移民、投资、商标、专利及铁路运输方面的待遇。;案例;例3: A国和B国为WTO成员,X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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