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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强在全省水建运设管理培训班上课件
全省水运建设管理业务培训课件; 第一部分: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基本知识要点;第一部分: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水运工程部分规章制度讲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设计审查管理,规范设计文件审批,保证设计文件编制质量,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和我省设计审查有关规定,结合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由国家、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公路、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设计文件包括公路、水运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办法规定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四条 【设计阶段】公路、水运工程一般采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技术简单、方案明确的小型建设项目,可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技术复杂、基础资料缺乏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中的特大桥、长隧道、大型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必要时可采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阶段设计。
第五条 【资质要求】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法人必须按照招标投标规定,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质、业务许可范围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
第六条【批复执行】设计文件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和概预算调整。;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七条 【省厅职责】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文件审查及转报工作;
(二)负责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三)负责国家、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公路重点工程、航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第八条 【省厅公路局职责】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略)
第九条 【省厅港航局职责】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港航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由国家、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文件,航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初审及转报工作;其中京杭运河主航道相关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文件及航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初审和上报工作,由省京杭运河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
(二)负责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设计审查相关工作。; 第十条 【市交通局职责】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由国家、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农村公路(包括县、乡、村级公路)、专用公路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文件初审、转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第十一条 【市港航局职责】设区的市交通港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国家、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文件初审、转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第十二条 【其他公路项目法人职责】 (略); 第十四条 【申报资料】初步设计文件上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前,有关单位须按职责分工专门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初步设计申请审批正式文件及初审单位审查意见各2份;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及批复或核准文件各2份;
(三)工可阶段取得的土地预审、海域使用预审、防洪评价、环评报告、岸线使用、水土保持、压覆矿产、地质灾害评估等支持性文件1套;
(四)初步设计文件2套,并附有地质勘察报告、试验报告、航道通航批复等相关资料,及与公路、铁路、水利、林业、文物、电力、电信、管线、取(弃)土场等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
(五)初步设计阶段必须取得的防洪评价、水土保持等批复文件1套。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还必须提供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预评价等专题报告1套;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审查阶段分类】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分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两个环节。技术性审查环节可采取委托咨询、专家咨询两种方式,一般采用委托咨询方式。对于技术较简单、规模较小,且工程估算投资不超过2亿元的项目,可采用专家咨询方式。; 第十六条 【初审单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初审单位必须进行政策性审查,并提出技术性审查方式建议,必要时可开展技术性审查。
第十七条 【审查方式确定】省交通运输主管单位根据初审单位提出建议,最终研究确定技术性审查方式,并组织技术性审查。
第十八条 【政策性审查内容】政策性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所承担项目是否与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相符合;
(二)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是否齐全、完整,编制深度是否达到要求,文件签署是否有效并符合规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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