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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1章考试大纲

/ 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考试大纲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中的第一章主要涉及到的是关于法的一些基础内容,东奥小编在下述文字中为大家整理了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考试大纲来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法   (一)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二)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三)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法律文件。   二、法律关系的相关内容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或者说,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三、法律事实的相关内容   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通常划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是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不同的分类。   四、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   法律责任是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法定的义务而应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同时,法律责任还可以分为: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即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五、经济纠纷的相关内容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   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六、仲裁的相关内容   (一)仲裁的特征   仲裁是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四)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五)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3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六)仲裁裁决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3—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七、民事诉讼的相关内容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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