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oc

  1. 1、本文档共5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上海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台帐 文件编号: S-0010 部门: 安全保卫部、物资供应部、设备工程部、动力维修部、盛钞公司编制: 陆荧编制日期:2007.6.30 审核: 石厚力审核日期:2007.6.30立法项目: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法规规章名称: 上海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摘要: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清洁卫生,或者作为工作标志发放的用品,不属于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范围,不适用本标准。 四.劳动防护用品是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必需物品,劳动者在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 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公司涉及的义务/禁令: 依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标准,修订我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本法规的立法机构: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试行)》 上海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编 制 说 明 一.本标准是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本市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清洁卫生,或者作为工作标志发放的用品,不属于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范围,不适用本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是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一项辅助性措施,用人单位在按本标准配置劳动防护用品的同时,应通过设备改造,工艺改革等途径,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不卫生因素。 四.劳动防护用品是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必需物品,劳动者在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 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六.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确保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规定的标准。 七.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选编98个工种。列入标准的工种为典型工种,与典型工种相近的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如油船清洁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从附录B十查得属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按《上海市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试行)》中“加油站操作工”的配置标准确定。 八.本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对象和劳动条件,配置具有扪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标有表示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如ch.hj.ra.zp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和卫生的要求。 九.凡是从事多样工种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配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根据国家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导则》(CBll61?89)借用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另配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但使用期限应相应延长。 十.对使用期限较难确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本标准用“备用”表示,其含义是每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使用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和具体使用情况确定。 十一.本标准对一部分工种要求配置防尘口罩,鉴于纱布口罩阻尘率极低,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十二.防毒口罩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来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外来参观者或管理人员等非本部门人员,进人有毒环境,也应戴用相应的防毒口罩。 十三.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料制成的防护手套统称为“劳防手套”,各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刺、割、磨、烧、烫、冻、电击、腐蚀、有毒、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置不同性能和材质的劳防手套。 十四.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安全帽)(GD2811?89)中塑料安全帽的使用期限,规定安全帽使用期限为3()个月。如用人单位采用玻璃钢或其他材质的安全帽,使用期限应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相应改变。 十五.本标准中“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统称,各单位应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情况,为作业人员配置相应的护品。

文档评论(0)

haihang201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