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教学范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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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20 依法行政案例教学 今天,我们学习的专题是依法行政案例教学,通过对一些案例的分析,了解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国务院在2004年3月22日颁布了《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信用、权责统一的要求,建设法治政府,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并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从2004年开始,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也就是到2015年,要把我们的政府建设成法治政府,最终达到法治政府的理想状态。现在离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四年的时间。法治政府的理想状态,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要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下面,我们谈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一、行政行为要遵循合法性要求 对于什么是合法性要求,它的含义比较简单,指的就是要合乎法律的规定,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界定政府职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当然是有限政府,那么,有限政府到底有限到什么程度呢,我们对政府职能的界定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的政府可以说是全能政府、万能政府,不仅要管政治,执行政治职能,还要管经济、管生产、管分配,也管消费,事无巨细,全面、直接地管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成功的,正如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文章中指出的,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所以,在1988年,我们第一次提出来要转变政府职能,到了2002年,我们对政府职能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政府职能界定为四个方面,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府职能是明确了,但是,政府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还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促使我们在行政管理领域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到了2003年,我们颁布了行政许可法,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它规范了政府的行政许可行为,对于哪些领域的事项需要政府通过行政许可进行管理,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指出,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1、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也就是说,政府在实施行政许可的时候,要遵循四个凡是:凡是老百姓能够自主决定的,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凡是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凡是政府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方式能够解决的,都可以不要行政许可,这一规定,大大减少了行政审批项目,使政府职能的界定更加科学、合理,从以上这些,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对政府职能的界定,从过去的万能政府到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到把政府职能界定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到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标志着我们对政府职能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更加科学、合理的过程。 以上讲的是界定政府职权,合法性要求的另一个具体内容是政府职权法定,它指的是政府权力来源于法律的规定,来源于法律的授权,政府权力的运行也要合乎法律的规定,这就意味着法律是法治政府的准生证。对于职权法定,在法学上有一个原理,这个原理非常清楚地回答了政府所拥有的权力与老百姓所享有的权利之间的关系,那就是对于政府来说,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这句话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解释,那就是政府法外无权力。政府的行为都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来源于法律的明确授权,政府的权力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超出法定范围之外,政府就没有权力了,而对老百姓来说呢?则是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这句话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理解,那就是公民法外无义务。只要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事,那都是老百姓的自由,老百姓有权自主决定做还是不做,行政机关只能要求公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不能超出法律规定范围之外去要求公民履行义务,这就是我们所理解的职权法定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原理, 下面,我们看一则案例,2009年上海钓鱼执法事件,这一事件曾在2009年被中国各大媒体广泛报道,追踪采访,成为十大法治热点事件之一,时间发生在2009年9月8日中午,圣戈班集团中国磨料磨具公司市场经理张晖驾驶自己的“长安福特”牌私家车在上海闵行区路段行驶,在路口等待红灯时,路边一名30多岁的男子,上来敲车门,该男子捂住腹部,表情痛苦,声称“胃痛”,打不到出租车,要求带他一段路,由于顺路,张晖就让他上了车,两分钟后,张晖应该男子要求,把车停下,这时,车外出现了七、八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强行把张晖从车内拖了下来,说他是非法营运,无营运证却从事出租车载客业务,还扣押了他的小车,第二天,张晖到闵行区交通部门反映情况,但交通部门的工作人员否认有雇社会人员诱骗私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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